? 昨天,省物價、財政兩部門發布了《關于改革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收費辦法有關問題的復函》,其中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駕駛許可考試費由現行每人次700元降為560元,并且改變駕考一費制收費辦法,實行自主預約考試、異地考試,分科目報考、分科目收費。另外還規定,不能按照預約時間考試的提前1天申請可退費,取消身體條件檢查費。
政策
降低駕考收費標準
根據規定,降低部分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收費標準。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駕駛許可考試費由現行每人次700元降為560元,其他機動車(不含拖拉機等農機)為每人次400元。
改變駕考一費制
實行自主預約考試、異地考試,分科目報考、分科目收費。其中,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科目一)考試為每人次80元;場地駕駛技能(科目二)考試為每人次240元;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科目三)中,道路駕駛技能項目考試為每人次200元,安全文明駕駛常識項目考試為每人次40元。其他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科目一)考試為每人次80元;場地駕駛技能(科目二)考試為每人次160元;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科目三)中,道路駕駛技能項目考試為每人次120元,安全文明駕駛常識項目考試為每人次40元。
提前1日取消可退費
申請人因故不能按照預約時間參加考試,提前1日取消申請的,公安部門應當退還相應費用。
按規定參加增加準駕車型、持軍警或境外駕駛證換證、滿分學習、恢復駕駛資格等考試,以及因考試不合格重新預約考試的,按照要考試的科目收費。
取消公安部門收取的與機動車駕駛許可相關的身體條件檢查費。公安部門按照規定要求考試申請人、駕駛證持有人等相關人員提供身體條件證明,不得指定體檢機構進行檢查并收取檢查費用。
10月1日起執行
根據規定,新政策自今年10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到期3個月前重新報批。“新政策減輕群眾負擔,方便群眾自主選擇考試地點。”省物價局在復函中明確,考試收費單位應按規定做好收費公示工作,在收費場所、報名繳費網站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文件依據和退費規定等,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收費收入通過“山東省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全額繳入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自覺接受物價、財政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說法
執行省物價局規定
“駕考收費屬行政事業性收費,定價權在省級物價、財政部門,我們要嚴格執行省里的規定。”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物價部門接到正式文件后將轉發相關單位,并根據規定監督執行。記者昨天咨詢了市車管所有關人士,對方答復說,他們尚未接到通知,待接到通知后也將在青島實行。
記者 孫啟孟 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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