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有效應對市政工程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昨日,我市下發了《青島市市政工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路面坍塌、高空墜落等均被納入市政工程突發事件,按照事件影響范圍等進行處置。
三大類事故發生頻率最高
記者了解到,此預案適用的范圍包括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或發生在行政區域外涉及青島市的有關機構、單位或人員,應由青島市處置或參與處置的市政工程突發事件。
根據我市各類市政工程突發事件統計,物體打擊、高空墜落、坍塌等突發事件發生頻率較高,占事件總數的50%左右,觸電、機械傷害、有毒有害氣體等突發事件也時有發生。
市政工程有八種風險因素
據介紹,結合行業安全生產實際,市政工程存在多種風險因素: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形式多樣,施工工藝復雜,技術要求高,施工難度大;施工作業中腳手架搭設、模板拆裝、鋼筋綁扎等作業勞動強度高、體力消耗大,作業人員在自身安全防護方面存在僥幸心理;市政工程尤其是道路、橋梁工程作業環境多變,地質條件復雜、地下管線密集,易引發市政工程突發事件;市政工程露天作業、高處作業、地下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形式多樣,施工作業環境危險,風險度高;由于工程施工自身特點,多工種、多班組在同一區域內交叉作業普遍存在,事件風險增加;市政工程相關企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安全監管和教育培訓等責任落實不到位等情況仍然存在;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得不到及時制止等成為導致市政工程突發事件的重要因素;既有市政工程設施運行過程中,易遭受社會人為因素(車輛超載壓損、危化品泄漏腐蝕、交通事故、人為破壞等)和自然不可抗力(地震、臺風、風暴潮、泥石流等)因素影響,致使道路(尤其是快速路、主干道、景區道路)、橋梁、隧道、海河壩等既有設施破壞或損毀,失去運行能力。在遇到上述情況時,都應依照《預案》予以處置。
應急劃分藍黃橙紅四等級
依據市政設施突發事件對社會生產生活影響范圍、危害大小、嚴重程度等情況,《預案》將市政設施突發事件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等級。
《預案》中還提出,要根據歷年市政工程突發事件情況匯總、年度氣候趨勢預測,對市政工程突發事件形勢進行分析,對可能發生的市政工程突發事件進行預警。按照市政工程突發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由低到高也劃分為四個級別,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標識,對不同級別實行分級響應機制。當發生突發事件后,經監測預測和會商研判,視情發布相應預警信息。/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劉蘭星
市政工程突發事件四個等級
Ⅰ
特別重大市政工程突發事件(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需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事故。
Ⅱ
重大市政工程突發事件(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需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事故。
Ⅲ
較大市政工程突發事件(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需緊急轉移安置2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事故。
Ⅳ
一般市政工程突發事件(Ⅳ級):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以下”包含本數,“以上”不包含本數,下同),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需緊急轉移安置1000人以上、2萬人以下的事故。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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