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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從日照市物價局獲悉,《日照市水價改革方案》經市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日照將于12月1日起實行階梯水價,第一階梯綜合水價為3.06元/立方米;第二階梯綜合水價為3.94元/立方米;第三階梯綜合水價為6.58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水分三個階梯
根據《日照市水價改革方案》,日照實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對三個階梯的水量有著具體的規定:戶常住人口4人(含4人)以下的為一個基本家庭用水戶,第一階梯年用水量為125立方米(含125立方米),覆蓋84.39%的居民用戶;第二階梯年用水量為125~206立方米(含206立方米),覆蓋97.89%的居民用戶;第三階梯年用水量為206立方米以上。根據階梯水量實行階梯水價:居民基本水價1.76元/立方米維持不變,第一階梯綜合水價為3.06元/立方米;第二階梯綜合水價為3.94元/立方米;第三階梯綜合水價為6.58元/立方米。
此次水價調整第一階梯基本水價維持不變;第二、第三階梯水價分別在第一階梯基本水價的基礎上按國家規定的1.5倍、3倍收取。
居民階梯水量按月累計
據悉,居民階梯水量按月累計,以年度為計價周期。市區范圍內實施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對應的住宅為一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供水企業安裝的水表為準。對已實行直管到戶的用戶,階梯水價自2015年12月1日起執行。人口以戶籍為準,超過規定人數時,每增加1人,第一階梯水量增加2.6立方米/月,第二階梯水量增加4.3立方米/月。
低保居民執行第一階梯水價
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包括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社區居委會及公益服務機構、宗教組織、小區公共用水、農貿市場等,不實行階梯水價,供水價格按高于第一級、低于第二級階梯價格水平確定。基本水價每立方米加收0.15元,即綜合水價為3.21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價為1.91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為0.85元/立方米、水資源費為0.40元/立方米、城市附加費為0.05元/立方米。
非居民超計劃(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制度
此次水價改革還對非居民超計劃用水進行了價格規定,使用城市自來水的非居民用戶超計劃(定額)用水按非居民用水綜合水價的3倍收取。根據《日照市水價改革方案》,使用原水的用戶超計劃(定額)累進加價征收水資源費,具體標準:超計劃10% 以內(含10%)部分,按照水資源費標準1倍加收;超計劃10% 至30%(含30%)部分,按照水資源費標準2倍加收;超計劃30%以上部分,按照水資源費標準3倍加收。
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按最底限上調
據了解,此次水價改革方案對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價格進行了調整,均按最底限上調。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種用水污水處理費在現行標準的基礎上,每立方米分別上調0.15元,即居民生活用水由每立方米0.70元調整為0.85元,其他用水由每立方米1元調整為1.15元。執行時間為2015年10月1日。自2016年10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標準將由每立方米0.85元調整為0.95元,其他用水由每立方米1.15元調整為1.40元。
記者 張永平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