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場交通事故造成兩名行人受傷,肇事司機逃逸被抓,事后法院判決肇事司機和車主連帶賠償。而判決生效后,車主肖某遲遲不履行。昨天,城陽法院執行人員“突然登門”,將在家睡覺的肖某帶上警車。
2011年3月,矯某駕駛車輛在城陽雙元路發生交通事故,將兩名行人撞倒逃逸,造成一人重傷一人輕傷,矯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案發后矯某被抓獲歸案,經法院審理,矯某因交通肇事領刑三年。而肖某作為車主,應對肇事車輛負有正確使用和妥善管理的義務,故對肇事引發的損害后果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最終法院判決,肖某和矯某連帶賠償兩名受害人共計30余萬元。
“判決生效后,肖某一直拒絕賠償。”執行法官說,經過走訪,肖某有賠償能力,卻總是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躲避執法人員。中秋將近,城陽法院開展執行“黎明行動”,將肖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昨天早晨5時許,得知肖某正在家中睡覺,10余名法院干警迅速集結,將肖某堵在家中。面對執法人員,肖某自稱沒錢賠償,被強制帶上警車。
記者 王濤 通訊員 史蕭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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