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少敏在抗戰中戰功卓著,在黨內外和群眾中樹立了很高威望。1945年6月,中共七大在延安召開,她被選為中共中央候補委員(在七屆七中全會上遞補為中央委員)。當時,在全國女黨員中,只有著名的女革命家蔡暢一人當選為中央委員,陳少敏和鄧穎超當選為中央候補委員,而像黃克誠、粟裕這些著名的戰將當時也不過才當選為中央候補委員。
可她又居功不傲。后來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召開時,全國面臨解放,各地 、各部門大量需要領導干部,陳少敏卻寫信給黨中央,自薦“去做工人或農民工作”。
周恩來將陳少敏的信批轉給負責組織工作的安子文,并在與劉少奇商量后 ,決定派她去全國總工會。她也就由此開啟了和青島的新篇章。
她促成“勞保條例”頒布 1949年6月,陳少敏作為中華全國總工會的負責人之一,參加了新政治協商會議的籌備工作,并當選為第一屆全國政協委員。
當時主持中華全國總工會全面工作的李立三,安排她負責紡織工會全國委員會的籌建。1950年7月,她當選為中國紡織工會全國委員會主席。也正是在這一時期 ,她發現和培養了郝建秀等女工典型,我們將會在下文詳細描述。
據陳瑞曾在《陳少敏同志與紡織女工》中記述,陳少敏作為工會領導,工作是相當務實的。她非常關心工人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每次深入車間,除了對細紗斷頭率、溫濕度等生產管理提出改進意見外,更多的是從關心職工生活和加強勞動保護方面發現問題、提出要求。職工宿舍、食堂、浴室、廁所也是她每次下廠調查必到的地方。有一次,陳少敏發現廠區外墻上張貼著“輕傷不下火線”的巨幅標語,當場批評陪同的廠領導說:“這是把提高生產效率和關心職工生活對立起來看問題的產物,決不能讓這種錯誤的思想方法繼續蔓延。”
她在調查研究時,發現工人們勞動條件差,待遇低,對政府遲遲不公布勞動保險條例很不滿意,就給毛澤東、劉少奇寫信說:“工人們的積極性大大提高,不斷地捐獻,義務勞動、勞軍、救災,政府也應該照顧工人的生活,使工人從切身生活中感到政府是自己的。但我們的政府則愛把粉擦在屁股上,費了一年工夫,起草一個勞動保險條例,人民眼巴巴等中央人民政府公布,至今不見公布。”
正是由于陳大姐的上書直言,1951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由政務院正式頒布,并在全國施行。
督辦接管青島各大紗廠 在主抓工會工作這段時間,陳少敏和青島再一次結緣。
居庸關路11號是姚協甫別墅,建于1940年,是由福生與尤力甫設計的西班牙田園風格別墅。這里也曾住過許多領導人,其中就包括陳少敏。
1949年6月,青島解放,中央派陳少敏到青島督辦城市接管工作。李堅時任青島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生產部秘書,目睹了陳少敏在青島的工作。據李堅回憶,陳少敏到青島后,隨即深入企業了解情況。她發現青島8個紡織廠和印染廠、針織廠仍在執行“搜身制”。陳少敏對此極為氣憤,她嚴肅地指出:“工人階級是國家的主人,‘搜身制’必須廢除。”她親臨生產部找部長下令廢除,并命李堅立即起草訓令,讓生產部長立即簽發,一天也不要等。從此,屈辱的“搜身制”被廢除,工人下班不用再經過“搜身門”。
陳少敏在青島所做的最有影響的一件事就是發現并培養了郝建秀。作為新中國第一代紡織工人、17歲的郝建秀創造出了一套高產、優質、低耗的細紗工作法——“郝建秀工作法”,被紡織工業部在全國紡織行業推而廣之。這個工作法的推廣,帶動了全國紡織業80多個工作法的陸續產生,對中國紡織工業的基礎管理、勞動組織調整和操作技術的規范產生了巨大作用,對新中國紡織工業的發展作出了歷史性貢獻。郝建秀也因此成為青島人的驕傲。
郝建秀正是陳少敏發現的。當時,陳少敏經常到各紡織廠蹲點。一個偶然的機會,她在青島中紡六廠(后來的國棉六廠)下車間時 ,發現細紗車間女工郝建秀值車的機前,不僅出現的斷頭和白花比別人少,而且在巡回操作上有條不紊。于是,她專門召集部分技術人員組成研究小組,對郝建秀值車過程進行跟蹤觀察、逐項測定和分析總結。幾天后,研究小組將“三勤三快”(即眼勤、手勤、腿勤,眼快、手快、腿快)的總結送陳大姐審閱。陳大姐看后說:“三勤三快勢必要增加工人的勞動強度。我們總結郝建秀機臺斷頭率低、白花少不能單純從提高產量出發,還要兼顧減少工人的勞動強度。郝建秀在值車過程中并沒有付出過多的勞動。你們的總結沒能抓住要害,缺乏科學的分析,必須推倒重來。”聽了陳大姐的一席話,研究小組開始新一輪的調查總結。經過兩個多月的不懈努力,全國紡織行業第一個細紗工作法誕生了,陳大姐將此工作法命名為“郝建秀工作法”。
郝建秀工作法對全國的紡織業產生了積極影響,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陳云為此頒發獎金5萬元,作為紡織工人福利基金。陳少敏提議用此基金在青島建設一座紡織工人療養院,讓全國作出貢獻的紡織工人輪流來休養。后來,她還把出國訪問時帶回的兩株玉蘭樹親手栽到療養院的花壇里。
唯一一個不舉手的人 陳少敏最終被大多數人所銘記的,不是她“雙槍女將”的颯爽英姿,不是她能下基層的任勞任怨,而是她在晚年的一個壯舉,我們姑且把它表述為人性的光輝吧。
時間到了1968年10月,此時 ,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在北京召開,出席會議的有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各省市負責人、軍隊代表及紅衛兵代表計132人。會議有一個議程,通過《關于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最后要表決“永遠開除”劉少奇黨籍的決議。當時沒有計票器,表決方式是舉手。當代表們的手臂舉起來表示通過時,只有陳少敏,趴在桌上,沒有舉手,而是用莊嚴的右手捂住左胸,用這種特定的方式,表示自己鮮明的態度。
當時 ,陳少敏是帶著病拄著拐棍參加會議。她患有嚴重的風濕性心臟病、關節炎、腎臟嚴重下垂,腿腳已經很不利落。那年她才66歲。
當時的環境、當時的氣氛 ,是不容許人們有不同意見的。據說,康生事后找到陳少敏,陰沉著臉責問:“你為什么不舉手?”康生當時雖然“位高權大”,但陳少敏并不怕他。回答說:“這是我的權利!”
1980年2月,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召開,決定徹底為劉少奇平反、恢復名譽。說到“文革”中劉少奇冤案,胡耀邦曾不止一次地說:“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大家都犯過錯誤,都舉了手;就是陳大姐沒有舉手,沒有犯錯誤……”
可惜,陳少敏沒能等到這一天。1977年12月14日,陳少敏因病在北京去世,享年75歲。
特約撰稿 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