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wǎng)濟南9月7日訊(記者 馬俊驥) 同樣的頭像、同樣的名字,朋友圈里還有公司的文件和圖片……山東濟南一家物業(yè)公司的財務主管和出納被“老板”添加了微信好友,進而在“老板”的指示下向一個銀行賬號匯款110萬元,殊不知,這位“老板”竟然是騙子“克隆”出來的。近日,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鄧某等五人被山東濟南歷下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犯罪嫌疑人鄧某沒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來源,就伙同朱某,意圖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實施詐騙。他們的作案工具很簡單,兩臺筆記本電腦,一個上網(wǎng)卡、手機和事先通過網(wǎng)絡購買的木馬病毒、一個對公銀行賬戶。一切準備妥當之后,鄧某和朱某就開始在網(wǎng)上搜索各大企業(yè)的名稱和他們的QQ群號碼。
一番搜索之后,山東某物業(yè)公司的QQ群被他們找到并成為作案目標。犯罪嫌疑人發(fā)現(xiàn),QQ群里每個人的職位都標注得非常清楚,如“財務XXX”、“出納XXX”,一目了然。朱某將QQ群里的一個成員加為好友,并往他的QQ號中植入買來的木馬病毒,通過木馬程序能夠查閱QQ群中的詳細資料和群文件,其中包括公司的信息和公司員工的個人信息,具體到每個人的職位、姓名、電話、微信號等。
在找到公司法人劉某的手機號后,朱某通過微信搜索手機號查找到了他的微信號,下載了劉某的微信頭像,以此為“素材”注冊了一個帶有劉某頭像和名字的新微信號,并在微信號中上傳了之前獲取的公司文件和圖片,然后按照QQ群里的個人信息,用這個“克隆”的微信號添加公司的財務主管和出納。添加成功后,朱某就開始假裝老板劉某和公司的財務、出納進行聊天,并“指示”財務人員向事先準備的銀行賬號內(nèi)匯款。
而此時,真正的公司老板劉某正在國外考察,等財務人員覺察事有蹊蹺跟劉某取得聯(lián)系時,鄧某和朱某已將詐騙獲得的贓款110萬元轉(zhuǎn)入30余家銀行賬戶,并在境外取款成功。
為了逃避偵查,參與詐騙的犯罪嫌疑人每個人都有兩個手機號,一個生活用,另一個作案時使用。詐騙到錢后他們會第一時間將電話卡、手機、賬戶、無線網(wǎng)卡、筆記本電腦都砸碎,然后將碎片扔到水庫等隱蔽的地方。
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機關(guān)算盡的鄧某等人沒有逃過追捕。近日,犯罪嫌疑人鄧某等五人以涉嫌詐騙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山東濟南歷下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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