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來青務工的小李在面試一家物流公司時,對方要求他先墊付1000元購買交通意外險。然而繳費后,他卻沒有拿到任何憑證,要求公司返還時卻遭拒絕。職工入職需不需要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如果需要應該由誰支付保費?島城律師指出,用人單位要求職工繳納意外險等商業保險的行為明顯不合法。如果用人單位的確需要職工有意外傷害保險,也應該是單位購買,而不能要求職工掏錢。
要入職先買保險
不久前,小李從河南老家來到青島找工作。他在58同城上刷招聘廣告時,一則青島鑫宇物流配載有限公司招聘跟車員的廣告吸引了他。招聘中稱職工試用期每月工資就有4000元,而且還有五險、獎金、包食宿等待遇。8月中旬,他來到位于重慶中路的這家公司應聘。然而沒有經過復雜的面試,招聘人員就說入職需要先交1000元的意外保險費,原因是跟車員屬高危工作。“我想第一個月就可以掙4000元,轉正后可以拿到6000多元,所以覺得這1000元不算什么。”他按照對方要求交了這部分錢,但是令他奇怪的是,工作人員沒有給他任何憑證,也不和他簽訂勞動合同。
雖然有些疑惑,但是想到既然錢已經交了,他就先按照公司安排來做。不久,他被安排到了城陽當搬運工。可是他在工作中發現,招聘時承諾的包食宿、獎金不僅沒有兌現,還不斷被收取食宿費、工裝費等五花八門的費用。“大家熬不下,干不了半個月就辭職了。”小李說。本月初他提出辭職,同時要求公司退還1000元保險費,但是遭到拒絕。
公司:墊付保費可報銷
記者在58同城上找到了小李所說的這家物流公司。該公司招聘頁面除了標明試用期和轉正之后的工資外,還稱會有五險、獎金、話補、包食宿等待遇。記者電話聯系了這家公司的王經理。他表示以上這些待遇公司都有,需要報銷的都會報銷。對于這名前職工的投訴,他并沒有做回應。針對小李所投訴的入職前交通意外險,他承認的確有這個要求。“職工進來后先墊付交通意外險,這些以后我們都會報銷。”他說。
律師:涉嫌亂收費
記者就此聯系了山東恒盛德律師事務所孫霄鷹律師。“公司要求職工掏錢買意外傷害險明顯不合法。”孫律師說。一般正規用人單位五險中就已經包含了工傷保險,職工并不需要再購買其他保險。他介紹,用人單位讓勞動者自己掏錢買商業保險,一般有兩個方面的考慮,其一是為了將費用當作押金;其二是為了免除自己所應承擔的安全責任。而這都是不合法的。
山東勞謙律師事務所主任何德寶也告訴記者,像這種需要繳高達1000元保費的保險有巧立名目亂收費的嫌疑。“國家沒有法律規定職工必須要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即使少數高危行業用人單位需要員工有意外傷害保險,保費也應該由單位出。”何主任說。他提醒,如果職工求職時遇到要交納高額保費,卻又不提供任何憑據的公司,就可能是遇到虛假公司或詐騙公司了,求職者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
記者 胡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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