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6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了青島市今年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銷售公告,對6個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和15個限價商品住房項目進行公開銷售。據了解,此次銷售經適房和限價房房源共計4858套,其中6個經適房項目可售房源518套,15個限價房項目可售房源4340套。同時,公告預先公布了青島市33個在建未配售經適房項目、共計5315套房源和5個在建未配售限價房項目、共計581套房源。
本次公開銷售住房面向青島市市區行政區域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準予資格登記通知書》或《限價商品住房準予資格登記通知書》的申請人。申請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明、《經濟適用住房準予資格登記通知書》或《限價商品住房準予資格登記通知書》及購房定金到場辦理選房手續。本人無法到場需委托他人代為辦理選房手續的,受托人應持經公證部門公正的《授權委托書》和有關身份證明辦理。選房時,不再進行計分排序,按照到達選房地點的先后順序依次進行選房。
本次公開銷售選房時間自2015年9月7日9時起至2015年10月6日17時止(周六、周日正常受理)。在規定的選房時間內仍未銷售的房源,市有關部門將依據政策規定及房源需求,將部分剩余限價商品住房房源轉化為人才公寓。
青島市今后還有在建未配售的經適房項目33個、房源5315套和限價房項目5個、房源581套,待項目達到銷售條件時,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將另行發布銷售公告。依據《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的意見》規定,青島市今后不會再新增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
本次公布的房源不購買的(含在建未配售項目房源),待全部房源銷售或轉化完畢后,申請家庭持有的《經濟適用住房準予資格登記通知書》或《限價商品住房準予資格登記通知書》自行廢止。請持有《經濟適用住房準予資格登記通知書》或《限價商品住房準予資格登記通知書》的家庭根據房源情況,盡快、合理地選擇房源辦理購房手續。
相關鏈接
公租房者收入超標可續租 租金最高按市場價收取 政府投資建和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家庭在承租期間,因特殊情況造成支付房租特別困難的(實際負擔租金超過家庭收入的35%以上或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大病醫療救助群體),可提報人社部門認定的大病醫療救助證明等相關材料向其戶籍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機構申請租金減免。
在實施差別化租金政策的基礎上,青島市實行“梯度推出”制度。承租家庭如果收入提高了,政府可以根據其收入的提高情況調整租金水平,免去了搬家的麻煩。如果收入完全超過了保障房標準,并且確實沒有其他住房的,承租人可根據個人意愿繼續租住,但要按照市場價格支付租金。這項制度的實施可以給承租家庭提供一個更加穩定的居住環境。
(記者 藍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