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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內三區正式實施階梯水價、供暖前30天報停免報停費、地鐵內禁止賣藝乞討推銷,從9月1日起,又有一批青島新規將改變人們的生活,提前了解做好準備吧。記者 李沛
市區分三檔實施階梯水價 從9月1日起,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正式實施《青島市居民階梯水價實施細則》。居民第一階梯戶年用水量不超過144立方米 (含),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3.50元 (含污水處理費1.00元);第二階梯戶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4.65元 (含污水處理費1.00元);第三階梯戶年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8.00元 (含污水處理費1.00元)。階梯水量以年為計價周期,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2015年的階梯用水量按實際4個月的用水量計算,即:第一階梯用水量不超過48立方米(含),第二階梯用水量48-68立方米(含),第三階梯用水量為68立方米以上。污水處理費由0.7元/立方米提高至1元/立方米。
未實施戶表改造的居民用戶,水價暫按第一階梯水價標準執行。階梯水價實施一年后,對由于居民用戶原因尚未實現一戶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戶,將按照《通知》要求,供水價格在第一階梯到戶水價3.50元/立方米基礎上提高0.20元,即3.70元/立方米。
供暖前30天報停免報停費 《山東省供熱條例》 9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調整了基本熱價比例。各地制定的取暖費包括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兩部分,基本熱價不得超過房屋面積核算熱價的百分之三十;居民用戶按照用熱量收費數額超過按照供熱面積收費數額的,其超過部分的收費上限,由各地確定。用戶在采暖供熱期開始30天前提出并辦理暫停供熱手續的,不用繳納任何費用。
該條例對于有多套住房的居民來說將是一大利好,部分居民名下有多套房產,但在冬季供熱季來臨時只需要其中一套房產供熱即可滿足需求,部分居民由于沒有及時報停而產生了大量的滯納金,而此前報停也需要繳納一筆費用,新規實施后,居民只要提前30天到供熱公司報停即可免費。
無票乘地鐵罰款50-200元 《青島市軌道交通條例》自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規定,項目工程驗收合格后,進行不少于三個月的不載客試運行 ,導盲犬被允許進入地鐵,并按照要求應當佩戴導盲鞍和防止傷人的護具,無票乘車、持無效車票乘車或者冒用他人優惠乘車證件乘車的,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在特殊人群方面,精神障礙患者、智力殘疾人、醉酒者、學齡前兒童應當在健康成年人的陪護下進站乘車。 《條例》全文共七章六十三條,其中就包括禁止乘客在車站或者車廂內擺攤設點、推銷、演藝、乞討等。地鐵上的乞討、賣藝等行為已經成為開通地鐵城市的通病,它們的存在極大地影響到了人們在乘坐地鐵過程中的體驗,對城市形象也會帶來影響。在青島地鐵開通前,該條例提前對這些行為進行明文禁止,此舉將有利于凈化地鐵環境。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