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8日,青島市人社局召開新聞發布會,2016年度青島市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將有所提高,2016年成年居民(二檔)、少年兒童、大學生的個人繳費標準均提高20元。同時,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等有關待遇也將同步提高。
從2016年開始,青島市成年居民(二檔)、少年兒童、大學生的個人繳費標準均提高20元,即成年居民二檔個人繳費標準從110元提高到130元,少年兒童個人繳費標準從110元提高到130元,大學生個人繳費標準從80元提高到100元。其他繳費政策不變。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參保人、撫恤定補優撫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全額補貼,其中成年居民按照一檔標準補貼;低保邊緣家庭參保人、重度殘疾人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補貼50%。
同時,醫保待遇也將于2016年起同步提高,主要表現在三方面:
一是對青島市藥品目錄中國家和省規定的基本藥物進行了調整。青島市《藥品目錄》中原限制使用的國家和省規定的基本藥物(衛計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取消使用限制【解釋:原先,某種藥品報銷可能是在某種病癥的情況下,現在只要屬于《藥品目錄》中的均可報銷】,全部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國家和省規定的基本藥物在《藥品目錄》中屬于乙類藥品的,納入統籌前個人自付比例為0%。
二是降低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起付標準。將2016年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起付標準由2萬元調整為1.8萬元。
三是適當提高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大額補助部分的支付比例。將參保人個人負擔的、符合大病醫療保險資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不包括符合統籌支付范圍、超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一個年度內累計超過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參加一檔繳費的成年居民、少年兒童和大學生報銷比例由現在的60%提高到65%,參加二檔繳費的成年居民報銷比例由現在的50%提高到55%。
據市人社局醫保處負責人李松山介紹,2016年度本市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時間為今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少年兒童、大學生繳費時間為9月1日至12月20日。(半島記者 朱薪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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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2015年度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少年兒童每人110元;大學生每人80元;成年居民分兩個繳費檔次,一檔每人350元,二檔每人110元。
2015年度財政補貼標準為一檔繳費的成年居民,每人補貼560元,二檔繳費的成年居民、少年兒童和大學生,每人補貼440元,這一財政補貼標準在我省范圍內處于最高水平。
大病醫療保險資金支付范圍包括超限補助和大額補助兩部分。超限補助的范圍是指符合統籌支付范圍、超出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大額補助的范圍是指符合統籌支付范圍、個人按照起付標準和自付比例負擔的醫療費用和乙類藥品、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納入支付統籌范圍前個人按照自負比例負擔的醫療費用。
[編輯: 王泯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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