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醉酒后駕車行駛,本來已經違法,在超車發生碰撞被派出所傳喚時,竟還辱罵、推搡民警,這回事兒真的鬧大了。日前,菏澤一男子酒后因開車又襲警被數罪并罰———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
本報記者馬云云 通訊員范永昕劉西磊
酒后超車撞了其他車輛還想跑 姜南風是菏澤開發區的一名農民。去年10月12日晚,他酒后駕駛本田轎車行駛到菏澤市和平路銀座商城西門附近時,撞上了同在路上行駛的汪東林的轎車。
汪東林回憶,當時他與一輛本田轎車同向行駛,本田車從左側超車時開在了逆行車道上,為了躲避對面來的車輛,猛向右打方向,撞到了他家車子的左前輪。
“后來從車上下來一個滿身酒氣的男子,晃晃悠悠。”這人就是姜南風。汪東林說,他問姜南風怎么處理,姜南風打著電話想走,他和妻子上前攔住,姜南風罵他妻子并用手推她的臉,但自己歪倒,手在地上磨破。姜南風提出只修車,被汪東林拒絕,他們打電話報了警。其間,姜南風還打電話叫來了朋友。
交警王某與同事先到現場處理事故,姜南風一度想逃跑。此時,菏澤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丹陽派出所民警馮明、葛州正帶領三名協警巡邏,接到指令后趕到現場支援。
打掉民警帽子還在臉上推兩巴掌 三名協警事后回憶,當時交警請求他們把姜南風帶到派出所核實身份,但姜南風不上車還辱罵馮明,用手打在了馮明的頭上,把馮明的帽子打掉。
上了警車并抵達派出所后,姜南風一直不住地辱罵馮明,在派出所內,馮明和同事拉著他到訊問室時,姜南風一直抗拒,用手掌往馮明臉上推了兩巴掌,還往馮明胸口上推了幾下,態度很惡劣。“馮明右眼角處有點兒紅,嘴角處有傷口,手背上胳膊上也有傷口。”
之后交警王某到派出所對姜南風進行酒精測試時,他也不配合并辱罵辦案民警。經鑒定,馮明被打成輕微傷,而姜南風血液中乙醇含量為96.1mg/100ml,屬醉酒駕駛。
本次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處理,姜南風醉酒駕車負全責。2014年10月14日,姜南風與汪東林經調解達成協議,賠償汪東林各項損失人民幣5000元。案件在審理過程中,姜南風的親屬為其代繳罰金人民幣5000元。
事后給誰打了電話都不記得了 據姜南風介紹,酒醒后的他對自己的出格行為全然沒了印象。他事后表示,自己記得事故后給別人打了電話,但具體給誰打的不記得了,不知道如何到的派出所,在到派出所的路上及到派出所后是否打罵出警人員也不記得了。
菏澤經濟開發區法院認為,姜南風醉酒駕駛機動車肇事,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依法予以從重處罰。姜南風一人犯兩罪,依法予以數罪并罰。姜南風歸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依法予以從輕處罰。鑒于姜南風賠償了汪東林的經濟損失,積極繳納罰金,且系初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最終判決,姜南風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五個月,決定執行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文中當事人系化名)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