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記者昨天從即墨畜牧獸醫局獲悉,根據即墨劃定的中心城區“禁養區”,執法人員近日將21家畜禽養殖場全部關停。這是即墨為解決畜禽養殖業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采取的措施,計劃在3年內關停“禁養區”內所有的畜禽養殖場。
“禁養區”養殖場全關停
據介紹,即墨市出臺的《即墨市畜禽養殖區域規劃方案》中,界定的畜禽禁養區是指市中心城區70平方公里范圍內、各鎮政府所在地及外圍1000米規劃區、新農村集中住宅規劃區、其他居民區、文教科研區、醫療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風景名勝區、旅游度假區等。在“禁養區”內,嚴禁新、擴建各類畜禽養殖場(小區) ,已經建成的養殖場(小區)按照有關規定,限期實現關停、轉產或搬遷。
今年,即墨市又制定了禁養區畜禽養殖場搬遷關閉工作時間表。計劃至2017年,各鎮分別搬遷、關閉轄區內“禁養區”畜禽養殖場。其中年底前全面完成王圈水庫等飲用水源地“禁養區”內養殖場的搬遷、關閉。同時加強對“禁養區”的監控,不得出現新的畜禽養殖場。
新建養殖場排污先達標
據介紹,在畜禽“禁養區”,一律不得新建小型畜禽養殖場,新建、擴建標準化、規模化現代畜禽養殖場,要按照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現有的養殖場或小區應限期治理,污染物排放要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無法完成限期治理目標的,應予以搬遷或關閉。
“適養區”內從事畜禽養殖的,首先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污染防治設施及畜禽排泄物綜合利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今年以來,即墨先后組織4家生豬養殖企業申報了國家生豬養殖標準化改造項目,組織15家畜禽養殖企業參與國家 “無公害畜產品”認證。(記者 康曉歡 通訊員 李云克 展福生)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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