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鄰里鬧矛盾,樓上男子王某持刀將樓下住戶捅成重傷。其好友馬某明知情況還將身份證借給對方幫其逃匿。最終二人均被警方抓獲,而“仗義相助”的馬某也因包庇窩藏罪被判刑11個月。
去年7月12日,王某等人來到馬某家中做客,期間幾人因說話聲音太大引起樓下住戶劉某不滿,劉某上樓提醒王某等人。又引起了王某不滿。隨后,王某為了發泄不滿,來到劉某家門口,與劉某的同居男友趙某發生爭執。期間王某持小刀將趙某身體多處刺傷,后逃走。經法醫鑒定,被害人趙某胸部外傷致心臟破裂、心包破裂,構成重傷二級;臀部及肢體部皮膚軟組織損傷均構成輕微傷。
次日凌晨,馬某明知王某將趙某刺傷,仍將本人身份證借給王某以便其尋找住所隱藏,幫助王某逃匿,但最終兩人還是被警方抓獲歸案。本案審理過程中,被害人趙某與被告人王某自行達成賠償協議,由王某賠付趙某經濟損失。市北法院認為,王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馬某明知王某是犯罪的人而幫助其逃匿,其行為構成窩藏罪。最終宣判,王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馬某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
(記者 樊蓉)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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