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8月23日訊(記者 孫桂東) 即墨男子修某通過撿到的身份證騙領信用卡,幫別人辦信用卡私自拆開信件盜取密碼等方式,自己辦理多張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先后詐騙近7萬元。近日,即墨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被告人修某犯信用卡詐騙罪獲刑3年半。
修某1987年出生,2011年1月開始,他先后在5家銀行申請辦理了五張信用卡,直至2011年8月,他從5張銀行卡透支共計31287元,一直沒有歸還。
修某的信用卡已經沒辦法透支,他又打起了別人的主意。2012年8月,修某以同事朱某的名義在即墨市某手機大賣場申請分期付款購買了一部價值4999元的三星手機,他支付了首付款1500元,余款3499元將按照以月付429元的模式進行支付。為了還款,修某騙來朱某的身份證辦理了一張借記卡,并選擇通過該借記卡代扣還款,但一直未在該卡內存款。
除此之外,他還用撿來的身份證辦信用卡透支。2013年7月份的一天,修某撿到了張某某的身份證,后來辦理了一張信用卡,修某使用該卡透支1.7萬元購買體育彩票。2013年8月份,修某又用張某某的身份證在另一家銀行辦理了信用卡,并透支6979元。
另外,2012年5月至7月期間,修某還冒用同事白某的名義辦信用卡,透支2986元;冒用同事朱某的名義辦信用卡,2012年8月份起,修某使用該卡透支4980元。
被發現后,修某于2013年12月被抓獲歸案。到案后,修某如實供述了自己進行信用卡詐騙的犯罪事實。最終,即墨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修某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惡意透支信用卡共計66731元,其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一審對其判刑3年半,并處罰金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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