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0日,湖南《郴州日報》刊登一則公告:“袁國富,男,漢族,湖南省臨武縣人,身份證號碼432801197005012072,家住郴州市北街張家巷1棟601號。你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請于2015年8月28日前回單位人事科報到上班,否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83條第五款‘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規定,予以辭退。”公告落款“郴州市物價局,2015年8月8日”。
該單位工作人員稱,如果袁國富未在上述時間期限之前回單位,單位將按程序把相關情況報給市委組織部、市紀委處理。
今年2月27日起,郴州市物價局并入市發改委,部分公務員調入市發改委。記者查詢公開資料發現,2013年5月31日,郴州市政府發布人事任免:袁國富同志為郴州市物價局副局長,免去其郴州市房產管理局副局長職務。宗和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泯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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