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濟南8月16日電(記者 潘俊強) 日前,記者從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獲悉:山東出臺《關于完善公積金管理體制擴大住房消費的指導意見》規定,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意見》還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在落實租房提取政策方面,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積,確定租房提取額度。
《意見》還擴大了公積金的提取范圍。繳存職工家庭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業費,具體提取額度由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按照當地物業費水平確定。職工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可在取得有效憑證3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得超過所繳納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總額。
[編輯: 王泯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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