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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董女士@半島平度新聞反映,6月28日,她在老家張戈莊村給手機充電時,手機于凌晨2時許突然發生爆炸,并引起小范圍火災,據了解,手機是2014年董女士通過電信營業廳購買的,使用還不到一年。事后她多次與三星售后交涉,但三星售后以沒有電池為由,至今未處理此事。“電池已經爆炸,燒毀的窗簾被子扔了,但是床墊還能能看出燒毀的痕跡,還有手機殘骸,三星可以拿回去鑒定。”董女士說。對此,三星平度售后表示,因為電池找不到,他他們不能確定是不是三星的原裝電池,所以沒法解決。
>>>市民反映凌晨兩點手機突然爆炸了
6月28日晚上11時許,在跟朋友聚餐結束后,董女士回到張戈莊的家內,將她的三星手機像往常一樣插到充電器上充電,然后就睡覺了。“我們房間放著兩張床,我女兒就睡在另一張床上,我的手機跟女兒的手機一起在兩張床之間的地方充電。半夜,我迷迷糊糊聽到‘砰’的一聲,我還以為是女兒踢了一下床,我心里還嘀咕:這孩子睡覺真不老實,然后就睡了。”董女士告訴記者,凌晨2時左右,她被煙嗆醒了,“當時就嗆得喘不動氣了,女兒和老公也醒了,我們趕緊打開燈一看,著火了!一看是旁邊充電的手機爆炸了,女兒的那個手機也不好了,被褥和窗簾都著火了”。
“我趕緊撲滅了火,我才醒悟,我之前聽到‘砰’的一聲就是三星手機爆炸了。幸虧人離手機遠,發現及時,要不然后果不堪設想。”董女士說,現在她仍然心有余悸,“如果再發現晚一點,火勢很可能就沒法控制了,我公公婆婆到現在都害怕。”
6月29日,董女士來到了電信營業廳,補回電話卡后,由于沒找到負責人,事情也就沒得到及時處理,然而對于三星手機爆炸,董女士提出了自己的質疑:“我的手機是在平度一家電信營業廳花1100多元錢購買的,還不到一年,三星手機作為世界知名品牌,怎么說爆炸就爆炸了?”對此,平度電信營業廳則告知董女士聯系三星售后進行維權。
>>>三星售后沒有電池沒法解決
被褥、窗簾全部燒毀,女兒的手機也受牽連壞了,董女士覺得事情不能再拖了,7月初,董女士聯系上了平度紅旗路三星售后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也到董女士家查看了現場,并把爆炸痕跡拍照,表示會及時向上匯報,馬上處理此事。“人過來看了現場,也拍了照片,過了幾天,他們說要我提供電池才能處理。”董女士無奈地說道,她的三星手機電池由于爆炸已經熔化了,“爆炸后燒得那么厲害,早都熔化了,我上哪找電池去?”至于手機型號,董女士表示,包裝盒已經扔了,手機也已經炸得面目全非,她也不知道是什么型號。
事情就這樣僵持住了,至今仍然沒有解決。平度紅旗路三星售后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表示,董女士無法提供電池,他們不能確定是不是三星的原裝電池,所以沒法解決,總部也需要我們提供發生爆炸的電池殘骸。”
對此,董女士表示她這部手機才一年左右,電池根本沒必要更換,而且用的就是三星原裝電池,沒有第二塊電池,電池已經熔化了,手機上也有殘留的痕跡,三星可以拿回去鑒定。
“8月10日下午,經過協調,平度三星售后這邊提出給我1000元錢,我沒有接受,我這個手機花了1100元錢買的,女兒的手機也燒壞了,我家的窗簾、被褥、床墊都燒壞了,1000元錢我肯定接受不了,我現在的要求就是補償我2部手機、一張床和一個床墊的費用。”董女士告訴記者。
>>>工商部門三包期內享獲得賠償的權利
8月11日下午,記者撥通了電信營業廳的電話,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不知情,稍后回復。但截至記者發稿,工作人員依舊沒有回復。
對此,記者聯系了平度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新消法第十一條、三十五條、四十四條的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方式承擔民事責任。消費者與經營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履行。
“手機如果還在三包范圍內,那消費者就可提供證據后依法維權,如若超出三包日期,消費者則應與廠家協調解決。”工作人員表示。
文/圖 記者 禚佩佩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