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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提供的會議紀要
信網8月7日訊“寶龍國際社區2012年7月交房時,寶龍物業沒有取得相關資質,所以收房當天我們業主都拒簽有關物業費的條款。”李滄寶龍國際社區的業主告訴信網,為此雙方簽訂了一份會議紀要,不交2013年和2014年的物業費,但現在物業公司卻通過斷電方式收取這兩年的物業費。對此,寶龍物業表示,他們從來沒有給業主斷過電,業主手里的只是一份會議記錄,沒有法律效力。
寶龍國際社區業主家頻頻斷電 “正在家吃晚飯,突然就沒電了。”家住寶龍國際社區的劉女士說,物業公司經理讓她先交齊物業費,然后再安排人上門查看。在物業公司派人收取物業費之后,劉女士家用電才恢復正常。“我們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有什么資格斷電?”劉女士對此表示質疑!
不僅僅是劉女士,小區其他業主也反映,最近一個月每天都有業主家頻繁停電。信網了解到,被斷電的業主大多沒有交納2013年和2014年的物業費,不交費的原因還要追究到2012年交房時的一份會議紀要。
“寶龍國際社區交房時是沒有通過驗收的,而且當時寶龍物業也沒有取得相關資質,所以收房當天我們業主都拒簽有關物業費的條款。”
業主向信網提供了一份會議紀要,第三條是關于物業費的規定:“在明確物業費標準并取得相關管理部門審批、備案之前,不收取物業費,但提供標準的物業服務。”
據業主張先生介紹,雖然寶龍物業在交房時就進駐了小區,但直到2014年10月才取得正式的物業資質,“根據會議紀要,在物業沒有取得資質之前是不能收取物業費的,所以現在找我們要2013年和2014年的物業費是不合理的。”
物業公司否認拉電閘 “我們從來沒有給業主斷過電。”寶龍物業的辛經理予以否認。辛經理告訴信網,目前小區里有1000多戶居民,沒交納物業費的只有100多戶,物業只是優先為交費的業主提供服務。
辛經理接著說,寶龍國際社區的確存在延期交房的情況,實際的交房時間是2012年7月,所以就沒有向業主收取2012年的物業費,只是從2013年才開始收費的。
對于業主們提供的會議紀要,辛經理表示自己知道有這份會議紀要,但不清楚具體的簽字過程,“當時就是為了盡快交房,才有了這份會議紀要。如果集團同意不收取物業費,會下發正規的帶有公章的文件,業主手里的只是一份會議記錄,沒有法律效力。”辛經理還表示,如果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就沒有辦法提供優質的服務,最終會影響業主的居住感受。“物業有57名工作人員,每個月的工資和小區的日常維護都要大量的資金,業主不交錢,我們就沒辦法提供服務。”
費用問題還得業主和物業協商解決 “我們不是不交物業費,只要物業有收費證據,能提供好的服務,我們不會拖著不交錢。”業主李先生說,自己不差錢,只是無法接受物業的這種收費方式。
一方面業主手中有一份寶龍工作人員簽名的會議紀要,另一方面寶龍物業不承認這份會議紀要的法律效力,雙方關于物業費的糾紛已經持續了一段時間。
“只要業主能證明物業在沒有取得資質之前免收兩年物業費,就可以不交錢。”青島市物業管理辦公室的的工作人員說,即使業主手中的會議紀要只有簽字沒有公章,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李滄區物業辦告訴信網:“業主需要物業提供服務,物業也需要資金維持正常運營,如果在費用問題上有異議,雙方最好還是通過協商來解決。”
信媒體記者 于曉 實習生 喬苗苗 圖片來自寶龍國際社區業主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