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因手頭有點緊,青西新區男子柳某就決定趁試駕時搶奪二手車。首次作案時,他選擇了一輛寶馬,但沒敢動手。第二次作案時,他選擇了一輛奧迪,在試駕時將車搶走。當地警方接到報案后很快將他擒獲。記者昨天了解到,黃島法院近日以搶奪罪判處柳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
柳某家住青西新區,在當地一家公司上班,因花錢大手,手頭上總是捉襟見肘,就打起了歪主意,決定搶二手車。2014年5月6日,柳某查詢得知市民馮某有一輛二手寶馬車想賣,他覺得機會來了。當天下午4時許,柳某經事先預謀,謊稱購買車輛,約馮某至青西新區一家賓館停車場處,他想在試駕途中趁馮某不備,將寶馬車搶走。但在試駕之前,馮某告訴他,該車手續齊全、來路正規。柳某一想,搶走這樣的車很快就會被警方查出來,不合算,于是放棄了繼續作案的念頭。
2014年5月8日下午5時20分許,柳某得知市民單某有一輛二手奧迪A8想賣掉,就跟單某聯系上,約定在青西新區長途汽車站北門見面。兩人見面后,柳某裝模作樣地圍著車檢查了一圈,又跟單某砍價,然后提出想試駕一下這輛車看看性能,單某同意了。在試駕過程中,柳某趁單某下車時,加速駕車逃離現場,后通過網絡將這輛車賣掉。
單某報案后,當地警方通過技術手段很快將柳某鎖定并擒獲。事發后,柳某家人與單某達成協議,賠償其6萬元。黃島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此案認為,柳某的行為構成搶奪罪,因其認罪悔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單某的經濟損失,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最后,法院判決柳某犯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記者 趙玉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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