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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一家三甲醫院內,病人在候診。(資料片)
起付標準1.2萬元二次報銷最高65% 根據省人社廳提供數據顯示,截至6月底,全省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7301.2萬人。“按照省里政策,參加居民基本醫保的參保人自動參加大病保險,大病保險的32元錢從居民基本醫保中劃撥,無需參保人單獨繳費。”省人社廳居民醫保處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山東的大病保險已經覆蓋了所有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群。
今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2萬元,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下的部分不給予補償。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1.2萬元,低于10萬元的部分給予50%補償;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2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0%補償;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部分給予65%補償。也就是說,報銷比例最高可以達到65%,但一個醫療年度內,居民大病保險每人最高給予30萬元的補償。
什么是起付標準?舉個例子,參加了居民基本醫保的老王因病住院,合規醫療費用2萬元,通過居民基本醫保報銷了70%,也就是報銷了1.4萬,還剩下6000元需要老王個人承擔。那么,這6000元個人承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即可計入老王本年度的大病保險“起付賬戶”中。
假如,老王2015年整個醫療年度累計的個人承擔合規醫療費用達到2萬元,那么,老王可以參與大病醫保報銷的錢就有8000元(累計個人承擔合規醫療費1.2萬元),最終可以再通過大病保險二次報銷4000元。
居民醫保籌資低報銷待遇難大幅提高 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截至6月底,山東省居民大病保險累計補償111.3萬人次、22.68億元。
去年,山東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新農合合并,目前也已經完成了整合。合并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都有大病保險報銷政策,但是,兩者的報銷政策并不統一,新農合實行按照病種報銷,也就是規定病種范圍內的大病可以進行報銷,而城鎮居民醫保的大病報銷則是按照額度進行報銷。
“去年,由于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合并,為保證政策的平穩過渡,采取了按病種和按額度兩種方式相結合的報銷政策。今年,整合后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大病保險全部按照額度進行報銷。”省人社廳上述人士介紹。
有了大病保險,為什么還會出現“一病回到解放前”的情況?省人社廳居民醫保處相關負責人解釋,與職工醫保以及發達國家醫保政策相比,目前我國居民醫保的籌資低,大病保險報銷費用也是從“居民基本醫保資金池”里支取,籌資標準低,相應的報銷待遇就低,對基本醫保資金造成的壓力也很大。
此外,“因病致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參保者醫療費用的增長幅度遠高于醫保籌資的增長幅度,醫保籌資有限,整體的醫療保障水平也是有度的。緩解患者因病致貧的壓力,需要多方面的努力,這需要漫長的過程,逐步進行緩解。”上述人士表示。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