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我市連續第11次上調三項工傷待遇,調整部分將于近期發放到領取待遇人員手中。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對用人單位1級至4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死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
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傷殘津貼按照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分別每人每月275元、265元、255元、245元的標準增加;生活護理費以2014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38元為基數,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修訂)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比例確定;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配偶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7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25元。上述3項待遇將于近期發放到領取待遇人員手中。 (記者 陳珂 實習生 趙娜)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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