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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的酒精呼氣值為79mg每100ml,差一點就達到醉駕標準。
大眾網濟南7月29日訊(記者 賀輝 通訊員 王瑞明) “錯了錯了,以后戒酒!”昨天下午,濟南男子張某第三次涉嫌酒駕被交警查處。有意思的是,張某這三次都是被同一交警隊——歷城區大隊查處。民警依法對他處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并列入重點監管名單。
昨天中午,濟南歷城交警大橋中隊在大橋路進行酒駕查處時,一輛黑色轎車遠遠停下想調頭駛離,民警見狀立即上前將該車截停。車窗一開,一股酒味立馬飄了出來。
在隨后的呼氣檢測中,駕駛人張某不是鼓著腮幫子不吹氣,就是用舌頭頂住測試管,折騰了七八次也不成功。一聽民警說要帶他去抽血檢測,張某才配合,測得酒精呼氣值為79mg/100ml,差一點就達到醉駕標準。
隨后,張某自稱沒帶駕駛證,但民警通過系統查詢得知,他的駕駛證早已被強制注銷。注銷原因竟然也是酒駕,而且還是兩次:2012年8月,張某酒駕被濟鋼中隊查處;2013年4月,他又涉嫌酒駕被工業北路中隊處罰。
三次酒駕,張某都是被歷城區交警大隊處罰。面對執勤交警的嚴厲批評,張某只好低著頭重復說“錯了錯了,以后戒酒!”。最終,張某因無證駕駛、再次酒駕被處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
無獨有偶,去年濟南交警還曾查處過一名連續違法駕駛員,半年內三次超員都被歷城交警大隊查處。據了解,對多次違法的駕駛員,將被濟南交警部門列入重點監管名單,不定時查處、嚴防嚴管。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