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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訊 25日晚間至昨日傍晚,一場大霧彌漫島城沿海區域。受此影響,青西新區沿海碼頭開往靈山島的客船被迫全部取消,千余名游客滯留在靈山島上。記者從膠南海事處了解到,截至昨日下午5點,魚鳴嘴至大灣港沿海大霧還是沒有散去,因此碼頭無法發船。旅游公司表示,待天氣好轉,將及時發船接游客回岸。
記者聯系了積米崖管區管委。工作人員張先生告訴記者,他們昨日早上接到海事處通知:大霧造成海上能見度過低,取消全部開往靈山島的客船。記者又聯系了靈山島管區旅游辦公室。“現在情況是想走的游客走不了,想上島的游客上不來,我們正在想辦法安撫游客。”辦公室主任肖永軍說。肖永軍介紹,靈山島日接待游客量約為2000人,住宿接待能力只有1000人左右。現在島上游客有上千人,其中有近百人急于上岸,但是他們只能等待海事處通知。記者從游客那里得知,島上方便面和八寶粥等食品已被搶購一空。
昨日下午5點,記者聯系了膠南海事處。工作人員長先生介紹,海上能見度仍不足500米,因此無法發船。“這次大霧從25日傍晚就開始,一直持續到昨日下午仍未散去。”長先生說。由于開往靈山島的都是小型客船,夜航能力較差,因此即便晚間大霧散去,也無法大批量載客,游客們只能繼續在島上等待天氣好轉。
記者得知,急于離島的游客不在少數,這次滯留不僅給他們帶來不便,還造成了一定損失。來自安徽的鄭先生通過微博向記者反映,因為此次滯留,他不僅退掉了機票,還不得不取消了第二天的生意洽談。“這個損失是否應該有人來賠償?”鄭先生說。
記者就此咨詢了律師岳超。“首先要看合同,如果合同中有關于這方面的條款,就按照合同來。”岳律師說。他介紹,旅游承攬方因為過錯造成游客損失的,游客可以追究其責任。但是大霧天氣屬于不可抗力,除非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否則旅游承攬方并不需要承擔責任。“沒有合同約定的話,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比如承攬方通過給游客一定優惠來進行補償。”岳律師說。(記者 胡明山 實習生 孫弋人)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