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1日下午,在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十五次會議上,受山東省政府委托,山東省審計廳廳長馬青山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14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與以往相比,此次審計更加關注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公共資金使用績效、依法行政和履職盡責等情況。
據馬青山介紹,本次審計工作圍繞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重點審計了22個部門單位的預算執行、“三公”經費、所屬社團組織管理等情況,對222名(次)省管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了審計。
審計結果表明,2014年山東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較好。省政府加快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制定了深化預算改革、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等7個辦法。省級財政行政審批事項從17項壓減到4項,省級政府預算、部門及“三公”經費預決算實現全面公開,專項資金進一步清理整合,支出結構不斷優化,績效管理機制逐步完善。各部門單位積極貫徹落實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各項規定,加強財務管理,“三公”經費進一步下降,公務接待和因公出國(境)無預算、超預算支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但審計也發現,在預算分配、資金管理使用、政策貫徹落實和項目建設推進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
審計顯示,在預算編制和批復方面,2014年省財政廳將2013年底收回未安排使用的存量資金3782萬元,列入“其他支出”預算,當年又調整為“科學技術支出”等科目分配使用。2014年年初部門預算顯示,日常公用經費中的其他支出占23%,其中30個部門高達50%以上,主要原因是編制不細化或歸類不正確。在項目選址未定、立項未完成的情況下,2013和2014年年初分別從體彩公益金中安排1億元,用于國家(青島)足球籃球學院建設,由于該項目未實施,造成預算指標連續兩年被調減核銷。
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方面,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與區域戰略推進資金投向交叉重疊,且撥付不及時;科技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不合規,有的項目效益差,有的項目未達到預期效益目標。同時,存在向不符合條件的農戶分配科學儲糧補助資金的情況;創業補貼資金發放不及時、不合規,審計發現,濟南等7個市補貼資金4819萬元截至2015年4月底全部未發放。
另外,審計還發現公職人員利用職權騙取、貪污財政專項資金案件線索8起,已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如昌樂縣農機局2名局領導成立農機專業合作社,2013至2014年,利用職權獲得農機購置補貼指標并將機器倒賣,騙取財政補貼資金70萬元;德州市陵城區蔬菜局2名局領導利用職權,2012至2014年為本局職工參股的專業合作社謀取優質種苗繁育基地補助726萬元,期間以工程款名義套取資金85萬元轉入個人賬戶。
在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方面,省級預算單位賬戶管理改革尚不到位。自2002年起,山東省開始推動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逐步取消部門單位實有資金賬戶,但從審計情況看,這項工作推進緩慢。
在會計工作管理方面,對省直部門單位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不嚴格。審計抽查51個部門的469個預算單位發現,有177個單位的603名會計人員未取得從業資格,分別占抽查單位和在崗會計人員的38%和19%;有19個單位的22名財務負責人和會計主管從事財務工作不滿3年;有32個單位會計、出納1人兼任。
山東省審計廳對10個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15個部門單位“三公”經費和會議培訓費管理情況,以及11個部門單位所屬46個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進行了審計。發現存在無預算、超預算支出;決算報表數據不真實、不完整;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公務接待公函制度落實不到位;會議培訓費管理控制不嚴格;公車運行維護費超預算支出,有的列支不實;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違規在社團組織兼職;對所屬社團組織疏于管理等問題。
其中,7個部門單位、3個二級單位租賃費、維修費、物業費等無預算支出1433萬元;3個部門單位、3個二級單位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業務經費等超預算支出2755萬元;5個部門單位將公車運行維護費29萬元在差旅費、辦公費等項目或所屬協會中列支;6個部門單位、1個二級單位的33名干部職工在所屬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違規兼職,其中廳級10名、處級17名。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機關依法依規進行了處理,向被審計單位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管理不規范問題,要求有關部門單位按規定盡快整改。對政策制度不完善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單位提出了改進建議。對嚴重違法違紀問題,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其中移送司法和紀檢監察機關99件,移送其他主管部門50件。對專項審計情況,省審計廳已向省政府提交了專項報告,有關部門和市、縣政府按照審計意見,正在進行整改落實。(劉穎婕)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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