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高考、中考的結束,學生們的假期也已經到來。很多家長準備帶著孩子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通過旅行團參加各種境內游、出國游,或者各種自由行,是很多消費者的首選。但是,瀟灑出游時也應當擦亮雙眼,謹防各種消費陷阱和霸王條款。昨日,工商部門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市民旅行需注意的四大事項。
選擇旅行社 有資質信譽好
消費者在簽訂旅行合同前,應當留心觀察營業場所是否固定,是否依法懸掛營業執照,對于出境旅游、邊境旅游還應當有《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等資質證明文件。消費者應當注意資質材料與簽約主體名稱是否一致。還應關注各種投訴信息,對于投訴率較高的旅行社,應當慎重選擇。
簽旅行合同 仔細閱讀條款
旅行合同是各方約定權利義務的基本載體,根據旅游法的規定,包價旅游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團成團的最低人數;交通、住宿、餐飲等旅游服務安排和標準;游覽、娛樂等項目的具體內容和時間;自由活動時間安排;旅游費用及其交納的期限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的方式;法律、法規規定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旅行社應當在旅游行程開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單。旅游行程單是包價旅游合同的組成部分。根據旅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但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注意旅行安全 增強保險意識
訂立和履行包價旅游合同時,旅行社應當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項:旅游者不適合參加旅游活動的情形;旅游活動中的安全注意事項;旅行社依法可以減免責任的信息;旅游者應當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關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宗教禁忌,依照中國法律不宜參加的活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旅行社應當提示參加團隊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規定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旅游遇到問題 四種方式維權
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糾紛,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協商;(二)向消費者協會、旅游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三)根據與旅游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李德銀 李來忠 陳敬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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