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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姜女士向本報反映稱,她7月6日時到朋友家玩,當時把車停在了連云港路錦繡華城小區附近的收費停車場,當時交了停車費,但是出來之后發現自己的車上被交警貼了罰單,這讓姜女士感到十分郁悶,不知道為什么被貼罰單。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來到了連云港路,看到在連云港路的兩側都畫了停車線,并且也掛著泊車收費的牌子。記者隨后也找到了在此負責收費的泊車人員,他們表示這個地方的車位都是要收費的,按照一小時4元計費,跟物價局的標準是一樣的,并且也都有合法的證件和手續,在7月6日的時候,交警確實在連云港路的北側貼過罰單,但是至于貼罰單的原因,他也表示對此不清楚。
記者隨后又在這位泊車人員的提示之下來到了連云港路靠近延吉路的路口處,發現這里的馬路兩側確實也各畫著一條白色停車線,但是記者觀察發現,馬路東側停車線內車都停得十分整齊,車輛全都停在了白色停車線之內。但是在馬路西側的車位看上去散亂一些,有些車輛停靠的方向與停車線正好垂直,但是車身卻超出了停車線半個車位,順著連云港路往北走,有十幾輛車都是這么停著的,并且大部分車輛的車上都還留著7月6日交警部門給貼的罰單,上面寫著:“該機動車在上述時間地點停放,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的規定……”最后落款為青島交警特勤大隊。
記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的具體內容為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在現場,記者也發現在馬路西側停靠的車輛也有未被交警部門貼罰單的現象,有一輛黑色轎車與被貼罰單的車輛僅有數米遠,但是因為停車的時候全都停在了白色停車線內側,車身一點兒也沒有超出停車線,所以這輛黑色轎車也沒有被貼罰單。而停在馬路東側的車輛也全都停在白色停車線之內,也并沒有車輛被交警貼罰單。
對于此事,記者撥打了 122咨詢交警部門了解到,由于現在違法停車的現象較多,交警部門也加強巡查,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機動車停放規定的,如果駕駛人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駕駛人立即駛離。如果駕駛人不在場,除了進行罰款貼罰單之外,如果停放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交警部門有權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希望相關車主能夠遵守交通規則,按照規則來停車。
文/圖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潘立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