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姜宏建
本報濟南訊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自7月1日起,我省全面試行國地稅合作工作規范,實現雙方資源共享、服務聯合、征管互助、執法協同,切實提升服務和管理水平。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出臺《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合作工作規范(1.0版)》,主要包括5部分主要內容、4個規范重點、32項具體合作事項和1項落實要求。5部分主要內容分別為納稅服務合作、征收管理合作、稅務稽查合作、信息共享合作和其他事項合作;4個規范重點是對每個合作事項,都從合作目的、合作目標、方式方法和鼓勵創新等4個方面作出明確規定;32項合作事項,包括納稅服務12個合作事項,征收管理11個合作事項,稅務稽查4個合作事項,信息共享2個合作事項,以及其余3個合作事項;“1”主要是要求各級稅務機關的“一把手”要高度重視,國地稅雙方要一心一意。
據了解,自1994年國地稅分設以來,山東國地稅積極倡導并推行國地稅合作。國家稅務總局《合作規范》下發后,省國地稅局結合山東實際,制定了《山東國地稅聯合辦稅業務指導規范》,明確了業務平臺建設、聯合辦稅廳建設、聯合申報征收等13大類、44個合作業務事項,進一步深入、規范、有序推進合作工作。
據介紹,推行國地稅合作辦稅,有助于減輕辦稅負擔,提高執法透明度和公正性;特別是有利于解決“營改增”后稅收征管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高征管效率。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