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7月1日訊(記者 王洪智) 如果你的車上沒有滅火器和三腳架,上高速后會被記分罰款?1日,該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內熱傳。對此,高速交警回應,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應當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故障車警告標志牌和滅火器,駕駛安全設施損壞或者不全的機動車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
“大家注意了,請提醒你身邊有車的朋友,從7月1日起,跑高速交警會查滅火器,三角架,如車上沒有,會記6分罰200元。”1日,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上出現該信息,并被網友大量轉發。此消息一出,立即引發網友討論。“真的假的?看來我得抓緊買上個!”“就是不記分罰款,這些東西帶著也沒壞處。”“我不怕,我車里本來就有。”不少未配備滅火器和三腳架的網友在擔心的同時,對此信息的真實性也產生質疑,甚至懷疑是有商家以此來提升滅火器和三腳架的銷量。
為了確認此消息的真假,1日下午,記者就此采訪了山東高速交警黃島大隊,據介紹,目前沒有接到此類文件,但根據《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十二條,進入高速公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故障車警告標志牌和滅火器,其中貨運車輛和掛車應當按照規定在側面以及后下部安裝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同時,該條例第五十條第二項規定,駕駛安全設施損壞或者不全的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但不存在記6分的情況。
1日下午3時43分,山東高速交警黃島大隊通過官方微博,對網絡熱傳的該信息進行辟謠。
“即使這消息是假的,車主也不應放松警惕,一定要配備好相關安全設施。”交警提醒。目前已經進入夏季,太陽光照強氣溫高,大大提高汽車自燃的可能性,然而滅火器的配備使用情況并不樂觀。此前,本報記者調查發現,盡管現在越來越多的機動車都配備了滅火器,但多數滅火器都成了擺設,在隨機調查的10輛帶有滅火器的車上,其中6個已經無法正常使用。
此外,如果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在車后擺放一個三腳架,可避免追尾等事故。對此,山東高速交警黃島大隊交警提提醒廣大車主,出行前要檢查車上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并保證在使用時安全有效,以確保行車安全。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