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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向社會宣傳禁毒常識,推動打擊涉毒違法犯罪斗爭,6月24日下午,城陽公安分局、城陽區司法局等單位在城陽國貨商場門前廣場舉行了紀念6·26國際禁毒日宣傳活動。現場向市民發放禁毒宣傳材料數千份并向市民展示了毒品樣品,宣傳人員提醒市民:遠離毒品,拒絕因好奇而吸食第一口毒品。
數百人聽講禁毒宣傳課
6月24日下午,在城陽國貨商場附近廣場上聚集著數百名市民,在參加“國際禁毒日”宣傳活動。此次宣傳活動由城陽區公安部門、司法部門、教育部門、衛生計生部門聯合舉辦,旨在向全社會宣傳禁毒知識,推動打擊涉毒違法犯罪斗爭。
活動中,民警向廣大市民及在校學生介紹了公安機關偵破涉毒案件、打擊處理吸毒人員、開展禁毒宣傳教育等工作取得的成效,并號召廣大市民行動起來,發現涉毒線索主動向公安機關舉報,積極參與禁毒斗爭。另外,民警呼吁廣大年輕群體遠離毒品,尤其近年來流行的新型毒品,對年輕人危害嚴重。活動中,共展出宣傳展板10余塊,發放禁毒宣傳材料數千份,現場向市民展示了K粉、海洛因、冰毒、麻古等一些毒品樣品,公安部門提醒市民,遠離毒品,拒絕因好奇而吸食第一口毒品。
打擊販賣運輸制造毒品
關于毒品犯罪,山東誠功(城陽)律師事務所崔明霞律師表示,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按照我國法律,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能夠使用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崔律師表示,按照我國刑法,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走私制毒物品。非法買賣制毒物品。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種植種子、幼苗。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強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
吸毒易誘發其他犯罪
城陽區依法治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表示,吸毒危害遠不止對人身心的摧殘和金錢的消耗,極易誘發其他犯罪,“吸毒誘發的犯罪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吸毒誘發盜竊、搶劫、詐騙、貪污等侵財型犯罪,這是由吸毒者在經濟上日益拮據甚至破產造成的。吸食毒品耗費巨額錢財,在吸食初期吸毒者和可以用本人的收入和家庭的積蓄充作毒資:當家財耗費殆盡后,他們便四處借貸:當無法從家人和親友處索取、借貸或騙取后,則不得不把手仲向社會,進行盜竊、搶劫、詐騙等勾當,這是許多吸毒者走過的不歸之路。”
“不僅如此,吸毒會破壞社會風氣,傳播惡疾。”崔明霞律師表示,吸毒往往導致吸食者心理變態,人格扭曲,失去自尊,道德淪喪,嚴重污染社會環境,破壞精神文明建設。這以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文/圖 記者 趙偉華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