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讓備孕的妻子養好身體,市民史先生6月23日來到九水東路上的歐尚超市,特意給妻子買了海參液營養品。孰知喝了之后,妻子竟然拉肚子,仔細一看發現該營養品在購買時已經過期一周了。帶著當時的購物發票史先生找到了超市,幾經交涉也未能解決,史先生只好向食藥部門投訴。浮山路食藥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相關法規,銷售過期食品,銷售額在兩萬元以下的,將被處以兩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喝了營養品拉肚子
“在李滄區九水東路的歐尚超市里,買了一盒海參液,結果我對象喝了拉肚子,一檢查發現海參液過期一個周了,多次找超市處理也沒有答復。”6月29日,家住城陽的史先生撥打本報熱線反映了自己的遭遇,“買海參液本來是為了俺對象調養身體準備懷孕的,結果反倒身體出現問題了,我都快后悔死了,生怕她的身體再出現什么狀況。”史先生介紹,6月23日他在位于九水東路和黑龍江中路交界處的歐尚超市購買了一盒海參液,“花了291塊錢,是正價產品,而且有發票。”史先生稱,當天晚上,他便將整盒海參液帶回了家中,他的妻子打開喝了一瓶。
“很快,問題就來了,我對象當天晚上就有點拉肚子,當時我也沒往這方面想,正是夏天,很有可能是吃了太涼的東西,或者吃的東西不干凈,拉肚子很有可能。”史先生表示,當時他也只是讓妻子吃了點藥,6月24日早上,他的妻子又打開了一瓶海參液喝了,結果拉肚子更厲害了,他便覺得應該是出問題了,“我們都吃一樣的飯,我咋沒事?唯一有區別的就是她兩次喝了我剛買回來的那盒海參液,而我沒喝。”
購買時產品已過期
史先生說,他立即拿出剛買回來的海參液,等他仔細一看發現,原來這些海參液在6月16日就已經過期了。
“我這才弄明白,終于找到了我對象拉肚子的真實原因。”史先生稱,他先撥打了歐尚全國連鎖的總服務電話,工作人員表示將會聯系相關單位進行回復,然而史先生等待了兩天卻始終也沒有得到所謂的回復。史先生告訴記者,后來他打聽到了九水東路歐尚超市的電話,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說將請示領導,然而一直到現在也沒有得到如何解決問題的答復。
“到現在為止,他們就沒有詢問過我對象的病情,這一點我非常不滿。他們問我想怎么辦,我的回答就是按法律程序走,該怎么辦就怎么辦。”史先生說起來還是很氣憤。
食藥部門介入調查
6月30日,記者見到了史先生購買海參液時超市出具的購物發票,而海參液的到期時間確為2015年6月16日。記者隨后跟隨史先生一起來到歐尚超市,在顧客服務臺,兩位工作人員稱此前接到過史先生的投訴,她們叫來了超市百貨部的一位女員工。當被問及此事,該員工稱由于部門負責人前些日子離職,盡管早就接到了投訴但沒有負責人出面解決此事。
在史先生的一再要求下,該員工稱去找另外一位負責人前來處理此事,然而近一小時后,也沒有見到來處理此事的負責人。當該員工再次出面時,她稱沒有找到其他負責人,史先生只好無奈離開。
“我已經向食藥部門進行了投訴,工作人員讓我帶著海參液和購物發票去取證。”史先生說。記者隨后聯系到了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李滄區分局浮山路食藥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接到了史先生的投訴。工作人員介紹,根據《食品安全法》,銷售過期食品,銷售額在一萬元以下的,將被處以兩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于消費者提出的10倍賠償,他們將就此事與雙方協調。
記者 林剛 徐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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