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孫亞林 通訊員 張立新 周慧) 28歲的男青年秦某伙同其哥哥秦青某多次在深夜偷盜果蔬大棚的塑料棚膜。今年5月,嵐山法院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判處秦某有期徒刑五年。
秦某祖籍是山東省莒南縣,自小跟隨父母在黑龍江省居住生活,因為是家里超生的孩子,一直沒有辦理戶口登記。十五六歲時,因父親病故、母親改嫁,秦某回莒南縣投奔他的叔叔。但因為沾染小偷小摸的惡習,不到一年便被叔叔趕走。之后秦某沒有像其他年輕人一樣選擇外出打工,而是到處流浪。
2014年9月,秦某的哥哥秦青某找到秦某,預謀偷盜果蔬大棚上覆蓋的塑料薄膜,再拿到廢品收購站賣錢。兩人還準備了摩托車、果木剪等作案工具。2014年9月30日晚至次日凌晨,哥倆到嵐山區碑廓鎮某村大棚區盜割了兩個大棚的棚膜。當地村民聽說棚膜被盜割后,一邊到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一邊自行組織村民輪流看護大棚。2014年10月11日晚,在碑廓鎮另外一個村的大棚區,村民從晚上一直看護大棚到次日凌晨1時,見沒有被盜就回家睡覺了。凌晨2時許,秦某、秦青某在該棚區偷完兩個大棚的棚膜返程途中,被公安巡邏民警發現。公安民警當場將秦某抓獲,秦青某趁亂逃脫。
經審訊,秦某在日照嵐山、江蘇贛榆共盜割了8個大棚的棚膜。警方還發現在之前的2013年10月22日,秦某與其表哥王磊在飯館吃飯期間,因幾句口角秦某便用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刺了王磊腹部一刀,致使王磊小腸多處破裂,構成重傷。
嵐山法院審理認為,秦某的行為符合盜竊罪的構成要件,但其為謀取非法利益,在盜割大棚棚膜的同時還破壞了被害人經營種植的大棚,影響了大棚內蔬菜作物的生長,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對其定罪處罰更符合本案案情。最終,嵐山法院以故意傷害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對秦某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