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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都市報6月24日訊(記者 任金梅 通訊員 呂佼 劉光遠) 近日,市中院集中公布第十批1259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999名,法人或其他組織260個。本次公布的名單為截至2015年6月18日仍未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可登錄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
http://qdzy.sdcourt.gov.cn)“執行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動態查詢。
近期,市中院與工商銀行青島分行協作,在工商銀行青島分行及所轄支行和營業網點的戶內外LED顯示屏上滾動播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這樣,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除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網、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新聞媒體、微博、微信等集中向社會公布,發送給銀行、工商、房地產交易中心、車輛管理等單位(部門),寄送給青島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青島市發改委、建委、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中心等相關單位(部門)外,又增加了一個有效的曝光渠道,從而使失信被執行人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招標投標、守重評比、資質認定等方面受限。
同時,全市法院系統積極開展反規避執行活動,充分運用刑事處罰、限制高消費(限飛)、強制措施、財產申報等反規避執行措施,依法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懲戒。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已依法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移交公安機關審查66案57人,立案偵查20案25人,其中判處有期徒刑5案5人,判處緩刑3案3人,另有18名失信被執行人得知將被以拒執罪移交公安機關后主動履行了義務,執結標的額226.5萬元。依法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1252名,罰款97名95.7萬元。
從2015年3月開始,全市法院在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全國范圍內乘坐飛機、動車商務座、火車軟臥的基礎上,探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利用單位公款高消費,已成功從機場攔截拘傳回失信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3名,順利執結3起案件。
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市中院已集中公布十批共10979個全市法院范圍內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8823名,法人或其他組織2156個。迫于信用壓力和執行威懾,已有729名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630案,另有382名失信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337個,執結標的總額11483.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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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轉移財產難逃欠債還錢 市民韓先生是青島市某木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3年8月11日,木業公司向鐘先生借款50萬元,韓先生提供擔保,后借款未還,鐘先生起訴并勝訴。執行過程中,法院發現木業公司早就停業,人去樓空,而韓先生名下也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法院繼續調查發現,2013年9月3日,韓先生與妻子羅女士離婚,并將夫妻共有的四套房屋和兩輛轎車全部協議給羅女士所有,但他仍居住于其中一套面積177平方米的房屋中,還使用現已登記于羅女士名下的奔馳轎車。鑒于韓先生拒不履行義務,而且涉嫌轉移財產,黃島法院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今年5月期間,韓先生購買飛機票遭拒,差點耽誤了一筆大生意,外地洽談業務歸來后,他第一時間趕到法院執行局,主動繳納了全部案款。
記者 任金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