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邊勾連律師和當事人家屬,一邊糾集“訪民”,為達到向法院施壓影響審判結果的目的,通過街頭聚眾舉牌、打橫幅幅、喊口號等方式大肆制造影響,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并實時拍照發到境內外網站進行炒作,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日前,犯罪嫌嫌疑人翟巖民、劉建軍等人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山東省濰坊市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機關偵查發現,在案件背后,隱藏著一個以“上訪”“維權”為名,行制造影響、施壓有關部門之實的違法犯罪鏈條。經進一步縝密偵查,一個以“訪民經紀人”和個別“維權律師”為紐帶,承接各類“聲援”“圍觀”業務,組織一批相對固定的“訪民”群體“站臺”,活躍于全國各地的熱點案事件,彼此分工明確、組織嚴密、利益共享的有組織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
法院門前人群聚集 6月15日一大早,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前,出現了極不尋常的一幕:
法院門前的人行道和馬路上,擠滿了大量聚集圍觀的群眾,被堵在路上無法前進的大小車輛排成了長龍。刺耳的喇叭聲和鼎沸的人聲,破壞了司法機關本該保持的肅穆氣氛和井然秩序。
圍觀人群關注的焦點,正是法院門口的一群身份不明人員。他們站成前后兩排,打著“人民有權監督司法”標牌和“徐某某無罪”橫幅,并高喊著口號;一名留著大胡子、長頭發扎辮子、形象如老道的中年男子指手畫腳,指揮他們擺出各種“造型”,并大聲招呼人群中的拍照者,“把濰坊市中院的門牌也拍進去!”
與此同時,博訊等境外網站上刊登出圖文報道,稱濰坊中院門口有“訪民”維權,控訴司法機關制造冤假錯案。
接到群眾報警后,濰坊市公安局濰城分局第一時間組織警力趕赴現場處置,但“訪民”們拒絕配合,還有一名女“訪民”對著民警高喊:“記下他的警號,上網!”多次制止、勸阻無效后,民警將領頭的“老道”劉星(本名任鍵財)等聚眾滋事人員依法傳喚強行帶離現場。
“訪民”來自八個省份 這些“訪民”聲援的徐某某案件,究竟有什么“冤情”?這些“訪民”與徐某某究竟是什么關系?
令人感到蹊蹺的是,經民警詢問,這些“訪民”的戶籍地分屬8個不同省份,與徐某某既不沾親也不帶故,更不清楚案件具體情況,只知道徐某某案件是濰坊市中院一起即將二審開庭的貪污案。他們這次集體來濰坊“聲援”造勢,純屬拿人錢財、替人“站臺”。而他們的雇主,則是一個叫翟巖民的北京無業人員。
“經紀人”在京被抓 對此,濰坊公安機關展開進一步調查。當日,在北京公安機關協助下,幕后策劃、遙控指揮的犯罪嫌疑人翟巖民在北京被抓獲。同樣令人感到蹊蹺的是,翟巖民與這些“訪民”一樣,與徐某某案件無任何關系,對案件情況也是語焉不詳。
經細致偵查審訊,公安機關初步查明,這是一起受當事人的關系人委托,為制造影響向法院施壓,由律師、“訪民”“訪民經紀人”和中間人相互勾連、精心組織策劃的聚眾滋事案件。翟巖民所扮演的,正是其中的“訪民經紀人”角色。
幕后
接單派活分工明確,“訪民”按日“發酬” 翟巖民(曾用名翟浩),男,54歲,微博網名“京A翟巖民”“翟巖民”,北京市人,高中文化,無業。2002年以來,翟巖民先后創辦過調查公司、咨詢公司和醫療器械公司,均因種種原因被吊銷營業執照。2014年以來,翟巖民多次因尋釁滋事等被公安機關處罰。組織策劃濰坊“聲援”事件時,他還處于因另一起案件的取保候審階段。
律師從中牽線搭橋 經營公司不太在行的翟巖民,卻在經紀“訪民”的“生意”中找到了“感覺”。
“以前做生意賠了、公司也倒閉了,自己十分失落。與訪民接觸后,通過幫他們辦一些事、得到他們的認可,產生了存在感,極大地刺激了自己的虛榮心。”
翟巖民與徐某某案件當事人的關系人原本素不相識,雙方是如何搭上的呢?北京康普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建軍是牽線搭橋者。
已被刑拘的律師劉建軍供述:“前段時間,徐某某的家屬找到我說,徐某某的案子將要在濰坊中院進入二審階段,讓我想辦法讓法院改判。”
辦“研討會”施壓法院 “我感覺翟巖民或許能幫上忙。老翟這個人平時非常熱心‘公共事務’,整年就干這種聲援‘冤案’的業務,可以說以此為事業,在熱心‘公共事務’的人群中挺有聲望的。”劉建軍供述,“6月7日,我帶著徐某某的妻子賈某某與翟巖民見面,問他能不能幫忙找人聲援這個案子。”
劉建軍介紹雙方認識的場合頗為特殊—— 一場在北京舉行的“研討會”,也是為了“聲援”徐某某案件。為了籌辦“研討會”,劉建軍向徐某某家屬索要了7萬元,并分得其中的1。4萬元,“作為拉業務的報酬”。會上,受邀參加的多位高校教授、專家學者、媒體人士就徐某某案件展開研討;媒體進行報道并在網上發布,以期造足聲勢。
“研討會上,有專家提出要給法院施加壓力為徐某某翻案。”劉建軍說。
“訪民”一天給500元 收到錢后,翟巖民在微信群里發布信息,“慶安被拘的勇士們,給你們聯系了一個小活兒,應當事人的需要前往濰坊圍觀一個冤案,提供食宿費用并有誤工補償,時間為一天半,愿參加者即刻報名(僅限慶安被拘的勇士)。”
信息一經發布,外號“老道”的劉星等一批“訪民”聞腥而至。在翟巖民的指揮策劃和劉星的牽頭組織下,6月14日,15名外地“訪民”陸續到達濰坊,與已在濰坊等候的劉建軍、賈某某等人見面。他們簽訂了“授權書”,拿出事先準備好的“人民有權監督司法”標牌,又新制了“徐某某無罪”橫幅,并進一步商定了第二天的“聲援”方案。
根據辦案民警出示的一份花名冊,15位“訪民”當天都領到了500元“報酬”,并在冊上簽名確認。
而對于劉星等人能否“把事辦好”,翟巖民當時頗有信心:“他以前也給別人聲援過,就是通過靜坐、喊口號、舉標語、打橫幅等方式,目的是造勢,拍照發到網上,給法院施加壓力,讓法院改判。”
6月15日早上,徐某某的關系人與“訪民”會合后趕到法院門口,便上演了前文所述的一幕。
揭秘
經常去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大使館 落網后,翟巖民對自己的涉嫌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辦案民警進一步偵查發現,翟巖民組織策劃“訪民”滋事已經不是第一次。僅2014年以來,翟巖民直接組織和幕后指揮各地“訪民”“聲援”滋事事件就多達9起,包括近日組織“訪民”去黑龍江慶安火車站舉牌“聲援”“慶安事件”。
多人曾在慶安“聲援” 此次到濰坊的15名“訪民”中,有14人參加了在慶安的“聲援”。對此,翟巖民稱,“這是我跟劉星商量的,讓在慶安被拘留的人到濰坊去圍觀,給他們錢,算給他們作為一種補償。”
翟巖民還交代了組織“聲援”“慶安事件”的全過程:“慶安事件發生后,很多律師很快到了慶安。5月10日上午,劉星給我打電話,問我要不要組織一些人去慶安聲援。我就給吳淦(網名‘超級低俗屠夫’,此前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誹謗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打電話,問他要不要找一些人去慶安聲援。吳淦說,目前暫時還不需要,讓律師先把慶安事件炒熱了之后,才需要大批量訪民去炒作和聲援。”
律師劉建軍在供述中說:“‘慶安事件’發生后,翟巖民叫我去哈爾濱會見兩個涉及‘慶安事件’的被拘留者,后來因為手續不全沒有見成。我本想接著去慶安,沒買上票就沒去成。第二天,聽說去慶安聲援的人被拘了,我有些膽怯,就給翟巖民打電話找了個借口回北京了。”
得知去慶安“聲援”的訪民被拘后,翟巖民派劉星去黑龍江了解情況。“我告訴劉星,到了慶安多注意點,不要讓當地公安機關知道我們有一個慶安事件的協調群,不要讓政府知道我們是有組織的。”
據民警介紹,為了“形成更大聲勢”,翟巖民先后組織5批次全國各地的“訪民”前往慶安“聲援”。事后,翟巖民在北京設宴,為這些“訪民”“慶功”。
問及組織“聲援”活動的經費來源,翟巖民說:“每次有聲援活動的時候,我們會在網上進行募款,然后我會問各地的訪民誰想去聲援,去的人都能得到一些報酬和補助。律師群體也會給我們一些錢,我會把這筆錢分給去聲援的人,自己留下一些錢。”
“聲援”成收入來源 山東青島籍的女“訪民”李某香,就是在慶安火車站前舉牌“我是訪民、向我開槍”的那名女子。其舉牌的照片被境內外網站大量轉發,將警察依法開槍制止暴力襲警的正當執法行為演繹成“警察槍殺訪民”,煽動網民情緒,誤導網上輿論,引發對中國政府的批評和攻擊,嚴重損害了國家形象。這次,李某香剛從慶安結束治安拘留,就參與了濰坊的“聲援”活動。她說,自己沒有工作,去各地“圍觀”“聲援”是主要收入來源,前不久去慶安就領到了600元。
另一名“訪民”李某立說,自己在保定長期打零工,這次正好家里沒什么事,在微信看到這個信息就來濰坊了,“來之前也不知道什么事,實話實說就為倆錢。可能是上次去慶安聲援的錢沒給夠吧,這次是把錢給我們的。”
李某立進一步交代,“以此為生的訪民并不少。他們經常見面,一叫就去了。”他們在北京有時候一天要做好幾個事,經常去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大使館、政府、法院什么的,這不是什么秘密。
有人組織,有人舉牌 辦案民警告訴記者,這些犯罪嫌疑人已經形成了分工明確、組織嚴密、利益共享的有組織犯罪團伙。一些人將此作為謀生之道,只要有人出錢,無論天南海北,無論案件事實如何,他們都會趕去“聲援”,并在境內外網站上傳播,目的就是制造國際影響,借此向事發地有關部門施加壓力,從而干擾事件處理或案件判決。來濰坊之前,他們本來還接了另一單“活兒”,打算在濰坊完事后,南下廣州“聲援”當地一起“冤案”。
劉建軍供述,他們去各地“聲援”的做法已經很熟練,有人出錢,有人組織,有人舉牌,有人拍照上網擴大影響。“比如說,‘人民有權監督司法’,幾乎每次都是固定的這幾個字。”
人物
對外號稱“維權”,自家孩子卻甩給政府 對于這些訪民“快閃”式、“一日游”式的“聲援”,賈某某如今后悔不迭,她感覺自己花錢請來的“能人”和“訪民”,根本不關心她丈夫的案件,拿了錢之后出工不出力,只是打著“聲援”的旗號謀利而已。“我也認識到做這件事不正確,違反了法律,會造成擾亂社會秩序。應當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
記者了解到,這一涉嫌有組織犯罪團伙對外號稱“維權”,其中一些人卻連自家的老人小孩都不聞不問。如翟巖民,家有90多歲的老父親,卻沒有盡人子之孝,整日忙于組織“訪民”承接各地“聲援”業務;又如“老道”劉星,他生有8個小孩卻不撫養,將其中4個未成年子女甩給當地政府,自己長期滯留北京糾集“訪民”滋事收錢為生。
連日來,一些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深刻反思,表示愿意認罪悔罪。
翟巖民承認,自己的做法嚴重干擾了司法機關正常工作,擾亂了社會秩序,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深深地懺悔、深深地懊悔,追悔莫及”。
談及慶安事件,翟巖民稱,有關部門已經做了嚴肅的調查,說清了事實真相,“我堅決相信調查結果”。他也認識到,到慶安火車站鬧事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是違法行為。
“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本應該捍衛法律的尊嚴、維護社會公共秩序,表達訴求的方式應該以程序合法為前提,然而自己卻采用了違法手段,還引導其他人為了訴求,用違法方式向政府施壓。這違反了國家法律規定,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造成了很壞的社會影響。我很后悔,以后再也不做這種事了。”劉建軍充滿悔意。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本版文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