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年前,陶女士花4600元購買了一臺LG樣機電視,5月15日電視機出現故障,由于已經沒有了配件,陶女士本以為可以按照申請五年內因廠家配件“斷種”(零件不再生產而且沒有貨了)的退換貨服務。然而,當她拿著商場出具的購機證明找到售后時,對方卻告知她樣機,不享受此服務。6月11日上午,市民陶女士向信網、反映了此事。
“出現故障后我給客服打電話,他們說需要提供發票,如果電視沒過三年保修期就可以維修。”
由于距離購買時間比較久,已經找不到發票了,幾天之后客服打來電話,說電視屏幕組件已經斷種,如果能夠提供五年內的購機證明,可以申請因廠家配件斷種的退換貨服務。
“電視是在青島城陽寶龍的蘇寧電器買的,但現在這家門店已經關了,我找到了蘇寧總部,費了好大勁才找到當年的銷售記錄。但客服卻突然說樣機是不在退換貨范圍內的。”
陶女士向信網出示了一份與LG在線客服咨詢的截圖,客服只表示“五年內零件斷種需要您提供您的購機發票或購機證明、師傅給您檢測您的產品證明零件斷種,才可以申請退換機”,并沒有提及樣機不能享受退換貨服務。
信網撥打了LG公司的客服電話,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沒有五年內因廠家配件斷種的退換貨服務,“對于樣機,我們是只修不換的,我不清楚是否有聽其他的工作人員告知陶女士樣機也可以退換。”
“后來我找到LG公司的青島辦事處,一位姓王的負責人說可以維修,但要收500塊錢維修費,或者退掉電視,給我500塊折舊費。我沒有同意維修,還是要求按照因廠家配件斷種退換貨。”
“如果按照國家三包法,用戶退貨是拿不到折舊費的。”LG青島辦事處的王先生表示,因為陶女士一直撥打投訴電話,自己才向公司特別申請了500元折舊費,陶女士提出了免費維修并且延長保修期三年的要求,根據自己的權限是無法答應的。
“如果客戶不主動說明自己買的是樣機,我們的客服人員會默認消費者購買的正常商品,所以給出的答復也都是針對正常商品的。”
LG售后的工作人員告訴信網:“我們調取了電話錄音,在前兩次的通話中陶女士都沒有說明她購買的是樣機,否則我們的售后人員也不會提到廠家配件斷種就可以申請退換貨的服務。”工作人員說,樣機的價格比正常機器便宜,如果出現問題可以進行維修,但無法退換,“至于在后面幾次的電話中陶女士是否提到了自己購買的電視是樣機,我們還需要做進一步的核實。”
根據陶女士的購機時間,電視已經超過了保修期,青島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員建議陶女士與廠家溝通解決此事。“國家三包法是針對正常銷售的產品的,而樣機并不屬于正常銷售的產品,所以不享受三包法的規定。”
信報全媒體記者 于曉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