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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上期“拒絕交通陋習”欄目報道了行人和非機動車人橫穿馬路這一交通陋習后,不少市民更加積極地通過微信平臺和撥打本報熱83961002來發表對自己身邊所遇到的交通陋習的意見和看法。而除了行人和非機動車橫穿馬路之外,夜間行車濫用遠光燈成為目前市民意見較大的交通陋習。
市民說法<<<亂開遠光燈煩人又危險
“晚上會車時不變近光燈。”在本報微信平臺上,網友“萊西小廚”針對近期本報的“萊西十大交通陋習調查”這樣留言道。
“我晚上下班比較晚,幾乎每天晚上經過上海西路的時候都會被對面駛來的汽車晃到眼。”在鄉鎮工作的市民黃先生抱怨說,遇到晚上開車最怕的就是碰到一些一直開著遠光燈的人,眼睛被晃得根本看不清路況,“尤其是有些改了氙氣大燈的,太亮了,哪怕開過去了都要好一會兒才能看清路。”
市民孫女士則告訴記者,夜間行車她怕的不僅是對面開過來的車開著遠光燈,對后面車輛開著遠光燈的行為也很頭疼,特別是在一些沒有路燈的道路上格外常見。
“后面車遠光燈一開,我后視鏡反光就很嚴重,對視野的影響也很嚴重。”孫女士說,“而且被遠光燈一照,想通過后視鏡觀察后面的情況就基本不可能,造成了視覺的盲區,對開車來說很不安全。”
記者探訪<<<10分鐘近20輛車開遠光燈
為了對夜間行車濫用遠光燈這一交通陋習進行探訪,6月15日晚8時左右,記者來到上海西路,從青島路附近一路往東行駛的車輛中,僅短短10分鐘,就有近20輛車開著遠光燈一路狂奔,記者的鏡頭里也是一片花白。
探訪中記者發現不少道路上又有“遠光燈殺手”出沒,其中雖然不乏會有車輛在會車時注意切換燈光,但大多數車都會一路遠光燈開到頭。
交警點評<<<3成“夜事故”與燈光有關
據交警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夜間行車,燈光是車輛的“眼睛”,駕駛人如果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往往會給別的駕駛人造成視覺障礙,輕者影響車輛正常行駛,重則可能會造成交通事故。而來自交警部門的統計,夜間行車事故當中,約有3成事故與濫用遠光燈有關。
“我們在夜間執法中經常發現亂用遠光燈的司機,其中大多數司機根本不知道交通法對夜間行車大燈的使用有著具體的要求。”交警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夜間行車濫用遠光燈一旦查處就會面臨罰款100元,扣1分的處罰。
“處罰不是目的,只是督促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的一種手段,況且夜間行車濫用遠光燈的危害遠比想象中嚴重。”該負責人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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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夜間在城市道路上行駛,應使用近光燈。
2.夜間相對方向車輛交會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夜間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應當在距離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
3.車輛夜間在超車時,要交替使用遠近光燈。
4.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還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5.路口左轉彎要使用近光燈。
文/圖 記者 李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泯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