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沈峰
6月12日,中央巡視組曬出今年首輪央企專項巡視的問題清單。其中,6家央企均被指出領導人員親屬經商辦企業等“身邊人腐敗”問題。(本報6月13日A23版報道) 從披露的情況看,一些央企領導人員儼然把企業當作自己的“個人家業”,把自身混同于“個體老板”。比如,信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牟利邏輯,搞“夫妻店”“父子兵”,讓子女違規辦企業,獨自承攬央企業務。
由于領導干部手握權力,其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往往就成為一些熱衷于權錢交易者行賄拉攏的主要對象。就此而言,查處和防范“身邊人腐敗”,管好領導干部的“身邊人”,應成反腐工作的題中之意。
治理央企領導人員“身邊人腐敗”問題,需多管齊下,內外并舉。不僅要從外圍加強監督和懲處,更重要的是在企業內部形成權力約束機制。不僅要建立“硬杠杠”監督央企領導人員“身邊人”,以嚴格問責機制查處違規行為,也要有健全的信息公開機制,讓公眾監督得以無障礙參與。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