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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2015年高考的考生走出考場。
6月9日,2015年高考正式落下帷幕。根據山東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安排,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于6月25日前公布,具體時間將由省招考院通知。屆時,考生可通過網上查詢和168聲訊臺查詢兩種方式查詢高考成績。若考生對成績有疑問,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考試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復核,逾期不再受理。
成績有疑問3日內申請復核
按照《山東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實施意見》安排,高考評卷工作將在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的領導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管理,各評卷點負責具體實施。評卷點設在山東大學和山東師范大學。所有科目的主觀卷(卷Ⅱ)部分均采取網上評閱的方式。
成績數據匯總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于6月25日前公布。具體時間將由省招考院通知。屆時,考生可通過網上查詢和168聲訊臺查詢兩種方式進行高考成績查詢:登錄“山東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信息平臺”(網 址為:http: //wsbm.sdzk.gov.cn)即可進行網上查詢;用戶撥打16866通過電話查詢高考成績時需要輸入準考證號及身份證號的后4位以作驗證。
考生對成績如有疑問,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考試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復核,逾期不再受理。
錄取分5批進行
錄取分5批進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專科(高職)批。其中,提前批包括軍事、公安、國防生、航海類本科院校及專業;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的本科師范類專業;國際關系學院、外交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等本科院校及專業;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等院校的小語種專業;部分院校的本科飛行技術專業;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其招生辦法執行的其他院校的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部委屬院校、“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省屬重點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公安類專科院校及專業和直招士官專業。自主招生批為有關高校自主選拔錄取,包括藝術(體育)特長生。
本科一批,即國家“211”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屬院校、其他部委屬重點院校、部分省屬重點院校、有七年學制專業的院校或專業、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的地方高校及專業;體育本科專業;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本科二批為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院校和專業。專科(高職)批則為公安類院校及直招士官專業之外的所有專科(高職)院校及專業。
部分考生可加分或降分投檔
下列考生在錄取時可以享受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照顧: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20分以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10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山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績總分低于省屬高校調檔分數線5分之內的,可以向省屬高校投檔,由省屬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獲獎考生也可享受投檔照顧
2015年1月1日前獲得以下獎項的考生在錄取時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檔照顧: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受省、市人民政府表彰或受省綜治委表彰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見義勇為的應屆畢業生,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5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見義勇為考生的認定以政府頒發的證書為準。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
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統一測試,測試項目僅限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8項,達到相應標準的應屆畢業生考生,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獲省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勞模青年,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5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其他優惠政策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下列獎項的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錄取時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中國科學技術學會舉辦的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獲得者;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獲得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項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復計算。
下列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先錄取:退出部隊現役的;殘疾軍人、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區)、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在航天或涉核崗位工作達到一定年限的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文/圖 記者 孫澳麗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泯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