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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高溫即將到來,在天氣炎熱的情況下,汽車內空氣質量也成為了一個回避不開的話題。近日,城市信報/信網記者調查了解到,車內污染主要來自車內零部件裝飾、發動機空調、外部污染、人為抽煙等四類污染,其中零部件裝飾污染能占到90%。業內人士表示,剛進車時有輕咳感覺,多半因為車內有污染。
車內污染嚴重,如何清理卻成為一個難題。多位業內人士透露,時下流行的負氧離子車載凈化器、傳統炭包、經認證的光觸媒都存在種種弊端問題,無法根治污染源。
車內污染多來自零部件裝飾 不少車主駕車時選擇緊閉車窗。汽車內空氣質量也成為了一個回避不開的話題。城市信報/信網記者從多位業內人士處了解到,無論是高檔進口豪車,還是國產合資、自主品牌汽車,車內空氣質量狀況均令人擔憂。
車內污染物是如何而來的呢?多位業內人士表示,主要是來自汽車內部的零部件裝飾,青島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室內環境監測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汽車內部包括座椅、地墊、頂棚、駕駛臺等設施,都會揮發大量有毒物質。目前,監測中心能夠提供檢測主要是“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五項內容,每一項都是致癌物質。據青島強奧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厚強介紹,汽車內部污染能占整個車內空間污染的90%。
“可以說,汽車內部除了金屬,沒有一樣不是污染物,即使金屬,表面刷漆也在揮發有毒物質。”王厚強說,“特別是真皮座椅,表面反復經過幾十道化學工序處理。即使是布座椅,也不要掉以輕心,內部填充物所用塑料,也會揮發有毒物質。”
“有的車主可能上車的時候會感覺嗓子癢,有一兩聲輕微的咳嗽,或是開車久了便會有頭暈、惡心的感覺,那該注意了,車內空氣有污染。”王厚強說。
空調、煙灰和香水同樣有危害 除了車內零部件裝飾,汽車空調也是一個車內空間污染的重要來源。買車超過三年的黃女士,最近就為此頭疼不已,“一開空調就是一股霉味,真是太難聞了,天熱了可怎么辦?”
據某4S店工作人員劉師傅介紹,霉味主要產生于空調蒸發器。黑暗、潮濕、溫暖是霉菌生長所需的三大條件。空調系統具備了以上條件,幾乎所有汽車空調都無法避免蒸發器上霉菌的生長。一般空調使用一兩年后,就會傳來一股難聞的酸腐氣味,越潮濕、溫暖的地區越容易產生。
此外,汽車空調濾網、蒸發器、風機等位于汽車儀表臺內部,長期處于封閉陰暗狀態,內部環境高溫而潮濕。空氣中的雜質、灰塵、細菌、病毒進入空調內部后,與冷凝水黏合在蒸發器等部件上,日積月累會產生大量煙堿、病毒、細菌、螨蟲等,造成車內異味、制冷量下降、油耗增加等一系列問題。“即使是新車,經過一個冬天也可能吹出不健康的空氣。”劉師傅說。
除了車體內部污染,影響車內空氣質量的還有車外污染和人為污染,前者與城市空氣質量有關,后者則是因為吸煙、香水。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市民孫先生在開車十幾年后,查出了肺癌,除了因為在車內吸煙,長期不清理車內的煙灰也是一項重要誘因。部分煙霧會被車內類似于頂棚毛氈這類裝飾物吸附,而且不容易被消散掉。車主在長期散發有害物質的煙垢中面臨吸進三手煙的危害。此外,一位4S店朱經理表示,汽車香水對有害氣體的去除幾乎沒有用處,其作用主要是增加香氣、掩蓋氣味而已,劣質香水甚至有反作用。
車載凈化器,結構簡單不能治本 目前,市場上出現了大量號稱負氧離子車載凈化器,價格從幾元到上萬元不等,均宣傳可有效清除車內空氣污染物質。在網上搜索車載空氣凈化器,價格從幾元到5000多元不等。幾乎所有產品都標注了24小時99%的凈化率,甚至還有企業展示了凈化檢測報告。
對此,王厚強認為,所謂負氧離子車載凈化器,原理很簡單,就是兩個電極管發電產生,“成本很低,而且也不能從根本上清除污染源”。
某汽車品牌的研發技術人員曾表示,目前市場上大部分的車載凈化器產品效果是要在宣傳上打對折,有的車載凈化器很難在短時間內高效凈化空氣,效率很低。
目前,市面上還有一種廣泛接受認可的專門清除污染物的光觸媒,也叫光催化劑,是一類以二氧化鈦(TiO 2)為代表的,在光的照射下自身不起變化,卻可以通過促進化學反應分解污染物。
不過,王厚強表示,光觸媒發揮作用條件非常苛刻,通常需要高于253納米的紫外線才能發揮作用。這個概念意味著,七月份中午1點鐘的太陽直射超過4個小時的強度。而考慮到,車內頂棚等位置無法被太陽光照射到,更無法發揮作用。
其實,在平時行車中,不少市民都是用炭包、茶葉包,還有選擇柚子、甚至放洋蔥等土方法來吸收車內空氣污染物。
據業內人士介紹,采用炭包、茶葉包等方法來吸附甲醛,確實可以有效降低車內空氣污染物,但也僅是短時間內。長時間使用則不太便利。
“炭包等東西短時間便會吸附滿了,滿了后會散發有害物質。如果想反復利用的話 ,要經常將吸附滿的炭包拿到陽光下暴曬才可以。”劉師傅說,對于部分市民放洋蔥、醋的做法,只是掩蓋車內異味,但不會對消除污染物質起到任何作用。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王琦
相關鏈接 車內空氣污染有望強制治理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目前車內空氣污染并沒有一個強制性國標,這也對市民維權帶來不少煩惱。
據了解,早在2011年10月,由環保部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了GB/T27630-2011《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并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實施,指南中明確規定了車內空氣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8種常見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的限值,這是我國第一次對車內空氣質量做評價的推薦性標準。
由于該指南只是個推薦性標準并不是強制標準,標準受到很多汽車企業的冷落,在一些經濟利益的驅動下,部分汽車企業不重視車內空氣質量的改善。在汽車使用中,常常是即使企業生產的汽車產品車內空氣質量超標,也會因為缺乏權威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自一些民間檢測機構的車內空氣質量判定結果往往不被汽車企業承認,市民很難得到賠償。
隨著社會各界對車內空氣質量的關注程度不斷提高,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對車內VOC管控力度也在持續加大。2014年,工信部開展《車內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控制技術政策》編制工作,用以明確整車、零部件、材料企業三方職責。同年,環保部進行《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的修訂工作,并計劃于2015年底前發布為強制性國家標準。
前不久,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深圳市消委會建議,國家相關部門明確要求汽車制造商在新車出廠銷售時應標識VOC含量,并注明是否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供消費者購買選擇時參考。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王琦 實習生 李雪云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