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6月9日訊(記者 孫桂東) 6月份是全民禁毒宣傳月,6月9日,李滄法院對7起涉毒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其中被告人男子吳某某通過電話聯系好了賣毒品的人后,對方用快遞給郵過來,不料在簽單準備接收的時候被警方當場抓獲。吳某某因非法持有毒品251.3克被判有期徒刑11年半,并處罰金6萬元。另外6起涉毒案件的被告人也分別獲刑。
記者了解到,隨著快遞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快遞的方式購買和銷售毒品。男子吳某某曾在深圳工作過,認識一名工友“小偉”。2014年11月份,吳某某回青島后又聯系“小偉”(在逃),問他能不能弄到毒品。“小偉”買到毒品后,吳某某要求用快遞寄過來。同年12月5日,吳某某給“小偉”匯款人民幣15000元。為了躲避追查,吳某某用了假的地址和名字,只留了真的電話號碼。“小偉”收到錢后,便將毒品通過郵寄的方式賣給吳某某。沒想到的是,吳某某的犯罪行為已經進入警方視線。
2014年12月11日上午10時許,吳某某在簽收快遞后被民警當場抓獲,毒品也被繳獲。經檢驗,繳獲的白色晶體3包共重251.3克,均檢出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成分。
近日,李滄法院審理此案時,吳某某辯稱沒有實際控制、支配過毒品,沒有達到持有標準。法院認為,吳某某是在快遞單簽字并接收毒品后被抓獲,即說明吳某某已經對該毒品享有控制權,其行為已經達到非法持有毒品的標準,因此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最終,吳某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半,并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
其他6起涉毒案件
案件一 情侶雙雙網上販毒
男子呂某某和女子董某某是一對情侶,兩人染上毒癮后便商量販賣毒品。2015年3月份,兩人先后兩次從上線購買冰毒1.2克,后又將毒品賣給其他人。當其正在網上售賣的時候,兩人跟其上線被公安機關抓獲。最終,上線宮某某獲刑1年,并處罰金1萬元。呂某某獲刑10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董某某獲刑8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
案件二 賣毒91.7克獲刑15年
家住市南區的呂某,在2014年5月到9月期間,通過快遞的方式先后賣出毒品91.7克。最終,呂某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刑15年,并處沒收財產8萬元。
案件三 容留他人吸毒獲刑
暫住李滄區的逯某某,2012年3月22日因犯販賣毒品罪獲刑三年,2013年8月13日假釋釋放,假釋考驗期至2014年9月23日。不過,逯某某出獄后又在2014年3月到9月先后三次容留他人吸毒,并提供毒品和吸毒工具。2014年9月11日,逯某某被刑拘。最終,逯某某被判刑1年7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案件四 販賣冰毒4.8克獲刑
暫住城陽區的牛某某,于2014年8月到9月期間先后三次販賣毒品共計4.8克。最終,牛某某犯販賣毒品罪,被判刑3年3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案件五 上下線全被抓判刑
2014年5月到10月,男子范某某先后5次從女子鐘某某處購買毒品共計100.9克,期間范某某又販賣毒品2克。最終,鐘某某犯販賣毒品罪,被判刑15年,并處沒收財產9萬元。被告人范某某犯販賣毒品罪,被判刑1年3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案件六 男子以販養吸
家住嶗山區的孫某某,不僅自己吸毒,還于2014年11月26日到2014年12月4日先后四次販賣冰毒共計4.7克。同年12月5日,孫某某被警方拘留。最終,孫某某犯販賣毒品罪,被判刑3年4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記者 孫桂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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