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6月2日消息 今年53歲的于化祥是孫家下莊社區南山護林員,他自2004年成為護林員后,工作兢兢業業,為南山護林防火工作貢獻著自己的力量。今年五一期間,于化祥在巡山時撿到一黑色男士挎包,里面有現金7000多元及賬單、欠條等重要單據。拾金不昧的于化祥第一時間聯系失主,并把挎包歸還。“不能貪圖不屬于自己的東西。”5月25日上午,在孫家下莊社區居委會,他說道。
“我是從2004年成為南山護林員的。當時我父親身體情況不太好,為了有更充裕的時間照顧父親,我選擇了在離家很近的南山上工作,騎摩托車回家只需5分鐘。”于化祥告訴記者,“每天8:00至18:00是我的工作時間,我主要負責森林防火工作,上午和下午各巡山一次。工作十多年,這南山上的每一塊石頭、每一棵樹,我都記得差不多了。每逢防火期,上山游玩和上墳的游客較多,這期間我會非常忙,晚上也要睡在山上,杜絕火災隱患。護林防火就是我的本職工作,我會盡心把這份工作做好。”
今年五一期間,于化祥在山上撿到一黑色挎包,他馬上聯系失主把挎包歸還。“上午八點左右,我正在巡山,突然在路旁發現一個黑色的男士挎包。當時正值防火期,社區領導都在山上監督防火工作,于是我立馬把情況向領導匯報。包里有7000多元現金、銀行卡若干、身份證、駕駛證以及賬單、欠條等重要單據。我想失主丟失這么多貴重物品一定很著急,便通過多種途徑聯系上了失主。但失主當時正在外地趕不回來,我們便相約第二天早晨見面歸還挎包。”
“第二天我們順利見面,失主看到自己丟失的挎包非常激動,他說做夢都沒想到還能再找回來,而且一分錢都不少。”于化祥笑著說道。心懷感激的失主當場拿出一沓現金表示心意,但被于化祥義正言辭地拒絕了。“咱做點兒好事并不是為了圖人家什么,他的錢我不能收。父母在我很小的時候就教育我,別人的東西不稀罕,不能貪小便宜。雖然這7000多元錢比我一年的工資還要高,但我從來就沒動過要私留下來的心思。做人要講道德,要讓自己活得心安理得。”
通訊員 張秀娟 文 王君莉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