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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趙豐 報道 圖為上高家溝村積水很深的廢采石坑。
□本報記者 趙豐
有讀者近來向本報編輯部反映,在五蓮縣街頭鎮上高家溝村,有多處采石廢棄的大坑,坑里積水較深,不久前就有村民為救不慎落水的孩子而溺水身亡。讀者希望當地相關部門對此能夠給予關注,把廢采石坑盡快回填,防止慘劇再度發生。
5月12日,記者趕赴五蓮縣街頭鎮上高家溝村實地調查采訪。
廢采石坑“坑害”母女命 4月25日,對五蓮縣街頭鎮上高家溝村村民高月磊一家來說,是悲痛的一天——為救落水的小女兒,高月磊的妻子和他的大女兒不慎溺水身亡。
當天午后,高月磊的妻子帶著8歲的小女兒和從學校回家過周末的大女兒,到自家的菜地里干活。“噗通、噗通”,趁著大人們干活的功夫,兩個女孩和同村的幾個小伙伴來到離菜地20米遠的廢采石坑,往積水很深的坑里扔石頭。望著泛起的水花,孩子們很高興。“噗通”!這次落下水的不再是石頭,而是高月磊8歲的小女兒。原來,身邊的石頭扔完后,這個8歲的小姑娘慢慢地走向采石坑北坡找石頭,不料腳下一滑,掉進了廢采石坑中。
“北坡坡度很大,一不小心就會滑下去,附近的積水有三四米深。”在一旁干活,后來參與了此次救人的村民遲亮告訴記者。
據遲亮講,當時高月磊的大女兒看到妹妹落水,喊了一聲“媽,妹妹掉水里了!”并慌忙下水去救人。然而,由于積水太深,水底的石頭又溜滑溜滑的,兩人未能立馬從水里出來。由于菜地比廢采石坑的地勢要高出十幾米,高月磊的妻子并沒有第一時間看到小女兒落水。聽到大女兒的呼喊后,她才急匆匆地跑到廢采石坑邊。由于救女心切,她也毫不猶豫地跳進了坑里。
此時,呼救聲也引來了在附近干活的村民。“這個廢采石坑中間深,水底很滑,她們都不會水,很快就滑到了坑中間。”遲亮說,“我和另一個會水的男村民跳進了水里,岸邊的村民也找來了長竹竿,一起用勁才先把8歲的小女孩救了回來。”
最后,費了很大一番周折,甚至是出動了抽水機,高月磊的妻子和他大女兒才被撈上岸。不過,兩人的命已經救不回來了。
廠子倒閉,采石坑已廢棄多年 據上高家溝村的村民介紹,村里有不少人家的土地在這個廢采石坑附近。“平時,帶孩子們來地里干活,都叮囑孩子千萬不要到那里去玩。”不過,總有孩子偷偷地跑去玩,無視在旁邊巨石上標識的“水深危險,出事后果自負”的提醒。
記者實地調查發現,這個廢采石坑東西寬約15米,南北長有20米左右,北面水深3米多,西面相對較淺,東面和南面石壁很高,且有明顯的機器切割痕跡。
“這個采石坑原來是一家石材廠的,不過已經廢棄10年了。”上高家溝村村委會高姓負責人告訴記者。起初,這家石材廠是上高家溝村本村村民經營的。到1997年時,該廠仍上交礦產資源生產管理費,并交給村里一到兩千元左右的費用。后來,由于附近石材質量不好,廠子經營不下去了,就賣給了別人。輾轉幾次,廠子最終落到了一位劉姓的老板手中。
“干了五六年之后,劉姓老板把機器一賣,就跑了。到現在,他還欠著我幾個月的工資沒給呢。”在石材廠工作過的村民遲亮說,“當時這個采石坑中央用機器鉆了有7米深的坑,后來填平了一些,也有三四米深,水底有深有淺,石頭很滑,水性好的才敢下水。”
據記者了解,在上高家溝村西面,還有一個類似的廢采石坑。不過由于地勢較高,且除降雨外,無其它水源,一般都處于無水狀態。而出事的廢采石坑,其北面和南面持續有流水注入。因此,積水才如此之深,加上水底狀況復雜,落水后會更加危險。
“七成村民不愿將坑填平” 即使危險如此,近期又發生了上述悲劇,但在上高家溝村村民眼中,廢采石坑對他們的危害遠沒有想像的大。甚至在沒有發生悲劇的家庭中,廢采石坑倒成了個“好東西”。
“我們都用坑里的水澆地,十分方便。”在廢采石坑附近干活的村民高會學說。原來,上高溝村附近水資源并不豐富,用水也不方便。對于土地在廢石坑附近的村民來說,不用自己花錢打機井,就擁有了一個“天然”的蓄水池,可以說是既省錢又方便。
不僅如此,據村委會高姓負責人介紹,由于原來的采石廠主跑了,要填平廢采石坑已經找不到責任人了。在那么高地勢、且周圍多為大石、泥土稀缺的地方,要填平這樣規模的大坑,需要有大型機器來操作,而錢需要村民均攤,村民們多數是不愿意出錢填平廢采石坑的。據他估算,“有七成村民不愿將坑填平”。
對于是否可以在廢采石坑周圍設置護欄以保證村民安全減小危險,不少村民包括村委會高姓負責人則表示“沒有必要”。“如果這里設護欄,那村里的水庫、機井就都要設護欄了。對農村來說,積水處沒有防護,都已經習慣了。”
記者為此致電五蓮縣國土資源局,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介紹,按照規定,廢采石坑的恢復一般是誰開采誰負責到底。如果有經營人,則由經營人來負責。像上高家溝村這樣,廠子倒閉找不到責任人的,應該由村里自己治理。
據了解,作為石材大縣,五蓮縣每年都有對廢采石坑的治理規劃,不過都是針對證照齊全的企業。在村辦石材廠廢棄采石坑的治理方面則十分薄弱,甚至是個空白。
記者實地調查采訪的當天,在廢采石坑附近,仍然只有“水深危險,出事后果自負”的警示語和當日救人時遺落的竹竿。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