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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溫州摔嬰案、廣西“9·26”小學生被砍殺案……近年來一些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在社會上引起廣泛影響。為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最高檢日前發布了《檢察機關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八項措施》。最高檢新聞發言人肖瑋說,檢察機關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嚴格把握“少捕慎訴”的原則。
嚴厲懲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嚴厲懲處各類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對成年人性侵害、拐賣、綁架、遺棄、傷害、虐待未成年人以及教唆、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犯罪,堅持零容忍態度,依法從嚴從快批捕、起訴,加大指控犯罪力度,充分發揮法律威懾和震懾作用,堅決斬斷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同時,加大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怠于落實未成年人保護制度方面職務犯罪的查處力度,依法嚴懲侵吞、挪用、違法發放未成年人專項救助、救濟資金等貪污犯罪,對國家工作人員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未成年人權益受到侵害或可能受到侵害,應當采取措施而未采取措施,導致未成年人重傷或者死亡等嚴重后果的,應當依法及時查辦,保證國家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規定、福利政策落實到位。
努力保護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參與權、知情權等各項訴訟權利,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利,避免在辦案中造成“二次傷害”。對于性侵未成年人等刑事案件,有條件的地方檢察機關可以會同公安機關建立詢問未成年被害人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同時,要注重加強與司法、民政、教育、衛生等相關部門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聯系和協作,推動落實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身體康復、心理疏導、轉移安置、技能培訓、經濟幫扶等綜合救助工作,努力幫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復正常的生活和學習。
堅持依法“少捕慎訴少監禁” 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貫徹國家對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堅持依法對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訴少監禁”,落實專業化辦理、法律援助、合適成年人到場、社會調查、親情會見、附條件不起訴、社會觀護、幫扶教育、犯罪記錄封存等特殊保護制度,最大限度促進涉罪未成年人悔過自新、回歸社會。對于因年齡原因不負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應當與公安機關以及家庭、學校、社會保護組織等加強協調、配合,通過加強管教、社會觀護等措施,預防再犯罪。
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優勢。強化對各類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案、偵查和刑事審判、刑事附帶民事審判活動的法律監督,堅決監督糾正有罪不究、以罰代刑、漏捕漏訴、重罪輕判等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促進有關部門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對公安機關、人民法院處理監護侵害行為的工作加強法律監督,確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監護照料。
聯動機制職務犯罪及時查處 建立檢察機關內部保護未成年人聯動機制。未檢部門在工作中發現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職務犯罪線索時,應當及時移送職務犯罪偵查部門予以查處,并協調相關部門做好保護未成年人善后工作;各部門在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職務犯罪偵查等工作中,發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中有無人照料的未成年人,或者發現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護方面存在漏洞和隱患的,應當及時通知并協助未檢部門介入干預,防止在檢察環節存在保護真空。對于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職務犯罪案件、具有重大社會影響案件等,上級檢察院要加大對下業務指導和案件督辦。 本報綜合
■數據 未成年人犯罪盜竊罪占三成 最高檢新聞發言人肖瑋介紹,2014年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838件56276人,其中,不批準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4892人,不捕率為26.66% ;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169件77405人,其中,不起訴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5269人,不訴率為7.34%。
肖瑋說,2014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猥褻兒童、拐賣兒童、引誘兒童、引誘幼女、雇傭童工從事危重勞動、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性侵幼女等案件2775件3239人,起訴3017件3099人。據記者了解,未成年人犯罪年齡趨于低齡化,受理的14歲至16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除了低齡化,未成年人犯罪呈現文化程度低的特點,初中文化以下文化程度占絕大多數,占總數的88.85%。
在涉案罪名方面,前5名的罪名依次是盜竊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其中盜竊罪占總數的29.33%。 據《北京晚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