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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薛家島公交樞紐站北側水庫大壩附近,開發區公安分局薛家島邊防派出所的民警正在鏟除非法種植的罌粟。這些罌粟有30多株,大部分開著紅色鮮艷的花朵,部分已結出果實。由于這里是一塊野外場地,民警并未找到種植罌粟的人。
根據《刑法》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種植罌粟500 株以上不滿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經公安機關處理后又種植的;抗拒鏟除的,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本報記者 高緒亮 通訊員 王守德 攝影報道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