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普通的客車當成校車來接送學生,這種危險駕駛黑校車的行為無疑是對學生的不負責。5月20日,李滄交警大隊民警在接到群眾舉報后,經過一周的偵查,一舉抓獲一輛拉了20余名小學生的黑校車。
近日,李滄交警大隊接到群眾舉報,有一輛綠色客車在書院路小學周邊搭乘學生,懷疑是黑校車。李滄交警大隊民警立即進行調查發現該車車牌為魯FU0252,于2014年11月13日被李滄交警大隊查處過交通違法。該車多次在不同地點搭載多名學生,有黑校車嫌疑。
民警于5月20日中午在書院路小學旁邊進行蹲點守候,對該車進行查處。11時50分許,魯FU0252的綠色客車行駛到書院路小學門前北200米處停車,有大約20多名小學生紛紛上車。駕駛員看到有民警前來立即準備駛離,剛發動起車輛就被趕來的民警查獲。經查,該車未取得校車資格,這輛19座客車搭乘了24名小學生準備去吃午餐。該車年審至2014年11月30日,保險終止至2014年5月21日,車輛脫審且無保險。
面對民警詢問,該車駕駛員王某某說沒帶駕駛證和行車證,而且辯解道:“我們為了孩子路上安全只跑500米。”當民警問其是否有校車資格時,駕駛員王某某回答:“我是書院路小學的。”民警提出要找校長詢問,王某某竟然說:“我就是校長!”當書院路小學校長聞訊趕到時 ,駕駛員立馬溜走了。經詢問書院路學校校長和搭乘該車的學生得知,最近王某某一直駕駛這輛綠色客車,在學校周邊地點搭載小學生吃午餐和去托管班,有時候車上還站滿學生。
據了解,該車車主兼駕駛員王某某將面臨以下嚴厲處罰: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未取得校車資格作為校車使用將被罰款10000~20000元;機動車未按規定年審罰款200元記3分;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20%以上將被罰款200元記6分;未保強制責任險將罰2倍保費。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王琦 通訊員 劉波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