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5月19日訊(記者 王媛) 5月19日,山東省環保廳公開了“青島市官莊河死魚事件”的核查情況。據了解,4月20日至22日,由環保部的派出執法機構華東環境保護督察中心徹查該事件,省環境監察總隊進行核查,此次公開信息首次披露了整個事件的各方調查細節。目前膠州市5名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理。
“官莊河死魚事件”的事發地位于膠州市九龍街道洋河崖村東,官莊河全長約3千米,204國道橋以東水面較寬,約10米,以西為村內溝渠,水面較窄,約0.2米。經核查,官莊河主要接納雨水和村民生活污水,無其他客水來源。執法人員對官莊河源頭、204國道橋東及橋西斷面分別取樣監測,結果均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五類水域適用標準。
環保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在調查時發現污水管網存在問題,截至記者發稿時,污水管網溢流處已封堵,新東路和204國道T字路口處雨污混流段已整改完畢,實現了雨污分流,明渠已覆蓋。九龍街道工業聚集區內所有企業外排廢水全部通過污水管網進入膠州產業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省環境監察總隊執法人員分別對洋河崖村西北方向工業聚集區內青島金立盾電子設備有限公司、青島鼎泰豐包裝科技有限公司、青島瑪斯特生物技術有限公司、青島齊星鐵塔有限公司、青島泰信管路系統有限公司5家企業進行了檢查,其中青島金立盾電子設備有限公司、青島鼎泰豐包裝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建設中,其余3家公司正常生產,現場檢查均無工藝廢水外排。
公示調查細節顯示,華東督查中心調查發現青島齊星鐵塔有限公司在該事件中存違法行為,膠州市環保局已下達了《膠州市環保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1、不按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罰款20萬元;2、對該公司拒絕執法檢查,罰款1萬元;3、未經環保部門批準擅自閑置污染防治設施,按照《青島市環境行政處罰栽量權基準》,以生活污水排放量為核算量,罰款4214元。違法轉移危險廢物涉嫌環境犯罪的行為,已移交公安部門。由于青島齊星鐵塔有限公司對膠州市環保局下達的行政處罰提出聽證申請,該案件未終結。
針對膠州產業新區污水處理廠不正常運行的問題,膠州市產業新區管委會對污水管網內滲點進行了查找修復,并增加了生活污水的納污量,解決該廠進水氯化物濃度過高的問題。
膠州市政府已對此次事件中有關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分別給予膠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劉衍文、九龍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委員孫賢紅、九龍街道辦事處農辦負責人李曰華、膠州市環保局監察二中隊中隊長張召臻誡勉談話,取消2015年度評優評先資格;給予膠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新區管委會建設部負責人宋挺停職檢查,取消2015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