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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報對“證明的煩惱”進行了系列報道,引來不少市民撥打本報熱線吐槽,其中不乏一些有同感的社區書記。據悉,市民政局在去年調研時發現,社區承擔的大大小小事項有300余項,非常繁瑣。目前青島市民政局正在制定《社區工作準入制度實施細則》,年內將會出臺,屆時社區事項將減少一半。而且今后一些部門若要給社區安排工作,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將會對這些事項進行篩選,根據準入制度來確定。
大小事300余項全壓給社區 香港中路社區居委會主任孟范香說,現在各級部門給居委會下達很多“開證明”的要求,的確有很多超出了社區的職責權限。“有居民拿著民法通則來找我們開具監護權的證明,但是由于涉及到復雜的關系,我們根本無法辦。”孟范香說,這種一般由公檢法系統辦理。“我們社區居委會原來只有4名工作人員,自從招聘了6名社工后,感覺輕松了一些。”孟主任說的“社工”指的是去年市南區招聘的289名本科以上學歷社區工作者,有效緩解社區工作壓力。
市民政局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處長徐曉琳告訴記者,在去年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很多社區基層工作者都反映工作過于繁重。“我們發現社區工作有行政化的傾向,很多市直部門讓社區承擔了很多的工作。”徐曉琳說,去年他們調研發現,社區承擔的大大小小的事項有300余項,很多事項都需要入戶調研,非常耗費精力。就拿“開證明”這項工作來說,2008年青島市民政局出臺了《意見》,列出了社區需要開具的八大類37項證明。徐曉琳坦言,《意見》出臺時間太久,如今已經不能發揮指導作用。
年內出細則,開證明有依據 目前青島市民政局正在制定《社區工作準入制度實施細則》,年內將會出臺。“哪些工作是社區需要做的,哪些工作不需要社區來做,我們會有一個明細。”徐曉琳說,現在的細則還沒有完全敲定,縮減后社區事項將減少一半。
根據現在的情況,細則出臺之后,今后一些部門要給社區安排工作的話,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將會對這些事項進行篩選,根據準入制度來確定。此外,如果政府部門的一些工作需要委托社區來進行辦理的話,要提供一定的資金。細則中也會明確規定社區需要開具哪些證明,不需要開具哪些證明,這樣社區在面對一些要求的時候,就有了依據。 記者 郝園園 實習生 劉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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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島城在很多地方都試點已使用智能公章。“原來的公章,盡管有使用管理規定,但遇到熟人和關系,礙于情面,原本不該蓋的章也蓋了,特別是由于沒有痕跡化管理,被某些工作人員拿去亂蓋章,造成糾紛甚至法律責任的事也發生過。”市南區金門路街道仙游路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王洽說,仙游路社區用上智能公章之后,這些煩心事兒就不存在了,有利于防范違紀違法問題。 記者 郝園園 實習生 劉梅香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