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青西新區警方向社會公布今年前四個月駕駛證吊銷及終身禁駕的情況。據介紹,在被吊銷駕照的駕駛員中,有些是因為“二次酒駕”。記者采訪發現,不少市民對二次酒駕的處罰及終身禁駕的情況并不了解。
11人二次酒駕被吊銷駕照
據介紹,前四個月,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共吊銷機動車駕駛證93個,其中,因危險駕駛罪吊銷駕照56個,因二次酒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11個,因交通肇事罪吊銷駕照26個,其中8人因交通肇事罪具有加重情節被終身禁駕。
根據規定,酒駕一旦被交警部門查獲,酒精含量在20mg/100ml至80mg/100ml之間的,將面臨駕駛證暫扣6個月、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一次記12分的處罰;醉酒駕駛機動車,即體內酒精含量達到80mg/100ml以上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列為“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但對于“二次酒駕”的處罰,記者隨機采訪多名駕駛員,受訪者均表示不太了解。
對此,交警表示,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即酒后駕駛一旦被查處,交警信息平臺會終生記錄駕駛人違法行為。駕駛人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不管間隔多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于“二次酒駕”。吊銷駕駛證后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此前的酒駕違法信息也不會消除。據介紹,“二次酒駕”可處1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而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這是針對普通的機動車駕駛員的處罰,如果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罰又不一樣。 ”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的相關負責人說。
兩種情形將被“終身禁駕”
記者了解到,終身禁駕有兩種情形,一種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第二種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犯罪的。被終身禁駕的駕駛人,交管部門將其錄入駕駛人管理黑名單,并實施動態監管,終身禁駕駕駛人關聯信息還會被納入卡口系統布控,以后再也別想開車上路了。
交警部門稱,通過公布被終身禁駕人員這種形式,可使廣大駕駛人受到警示教育,清醒地認識到酒后駕駛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嚴重后果。記者 楊海濤 通訊員 馮希軍 楊慧
8人被終身禁駕
序號 處罰書編號 姓名
1 青公(交)決字第J0182號 郭文欣
2 青公(交)決字第J0188號 王飛
3 青公(交)決字第J0210號 高祀崗
4 青公(交)決字第J0217號 劉康
5 青公(交)決字第J0218號 呂勝春
6 青公(交)決字第J0226號 李海的
7 青公(交)決字第J0238號 曲維桂
8 青公(交)決字第J0235號 楊波
制表 李紅芬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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