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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工作人員將亂停的電動車拖走。
三輪車、四輪電動車無牌照駕駛,逆行,上快車道……不僅干擾正常的交通秩序,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5月5日,萊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聯合市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開展三輪車四輪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據悉,此次行動嚴厲打擊三輪車、四輪電動車違法上路行駛、違反規定停放等交通違法行為。
電動車停在禁停路段
5日上午8時30分,記者跟隨交警來到煙臺路人民醫院附近。到達現場后,交警發現醫院西門處的馬路上非法停放了一輛無牌的四輪電動車,而駕駛員不知所蹤,在確定無法與駕駛人取得聯系后,交警依據相關規定將該電動四輪車拖移至指定地點停放。
“這輛車怎么被拖走了,是因為沒有掛牌嗎?”民警在對該四輪電動車采取措施時,不少市民疑惑道。
“看到那個交通標志了嗎?這個標志表示煙臺路全路段禁止臨時或長時間停放車輛。”交警指著路旁一個紅色圓圈內有紅色交叉的標志對圍觀市民解釋。
交警告訴記者,該四輪電動車違反了道路交通法車輛停放的相關規定并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但由于駕駛人不在現場具體怎樣處罰還不能確定。
“求情”理由五花八門
民警執法時,大多數駕駛人都比較配合執法,但不配合的駕駛人也有,“求情”理由更是五花八門。
“馬上到放學時間了,我還等著去接孩子呢。”在煙臺路上,一名駕駛四輪電動車的女士被執勤民警攔下后這樣說。
而在威海中路的一處公交崗位處,執勤民警攔住了一輛正試圖非法載客的三輪車。“哎呀哎呀,我馬上回去,絕對不再上街拉客了!”三輪車車主說。“剛剛我們在煙臺路上已經查到過他一次,他當時就保證馬上開車回家。”交警告訴記者,面對五花八門的“求情”理由,他們很是頭疼,“介于三輪車、四輪電動車的特殊性,現在存在交通違法行為的車輛均由交警大隊暫扣,車主在拿來相關證件后會做進一步調查。”
“四非車輛”不允許上路
據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三輪車、四輪電動車車主大多沒有經過培訓,車輛沒有通過正常檢測,此類車輛一般在市區沒有行使權,也不能載客。而且車主對交通知識掌握不足,他們闖紅燈、隨意變更車道現象比較嚴重,是交通的重大隱患。
“以往對于這類車輛我們主要以批評教育為主,這次行動是首次多部門聯合行動,加大了整治力度。”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在發現可疑車輛后,執勤民警將首先要確定駕駛人有沒有駕駛證,之后再根據駕駛人提供的車輛合格證等手續判定其車輛在不在掛牌范圍之內,如果需要掛牌則需按照相關程序進行掛牌,如果不能掛牌,則屬于“四非車輛”,是不允許上路行駛的。
“像一些四輪電動車的合格證上寫的是‘旅游觀光車’,這就表明這類車是不允許上路行駛的,因為存在安全隱患。”據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類車輛無法取得合法牌證,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在進行相應賠償時將無任何保障。“最近一段時間我們一直宣傳這方面的安全知識,希望市民能提高避險意識。”該負責人說。 文/圖 記者 李斐 通訊員 趙連軍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