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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部門前一陣公布了《關于整治在人行道違法停放機動車問題的通告》,表示,4月20日前后將試運行,在這之后,如果被城管貼了罰單而不處理,將無法通過年審。
數據說明了一些情況:2012年,青島市內3區城管的違停罰款收繳率是8%,2013年是4%……
可能司機會抱怨城市停車場道路規劃不合理,甚至有交警執法不公平的抱怨……但是,這都不能成為亂停的理由吧?停車場的規劃,永遠也不可能滿足所有車輛最舒適的停放要求,因為汽車的流動性大,而且在可預見的未來,汽車的保有量也一定會逐年增加。相比較交警的積分嚴格與年審掛鉤,城管的罰單總顯得無足輕重。
但是現在,當這些罰單可以跟車的牌照、年審相關的時候,沒有司機可以再像以前那樣輕視他們了。司機一定會更認真的找合法的停車位或至少找找他們認為城管、交警看不到,民眾又不會舉報的位置停車。這至少可以從表面上暫時緩解現在日益嚴重的人行道亂停車。
想要根治亂停車,僅僅依靠城管和交警“罰單聯網”是根本不可能的,如何有效的控制機動車保有量,開發立體停車場等配套停車設施,依據現有的車位進行統籌規劃,至少讓現在的車位都“物盡其用”,同時嚴格執法,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才是根本的方法,而我們顯然還有很長的路需要走。 [編輯: 黃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