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檢時醫生通知一切正常,可幾天后孕婦卻突然出現狀況,臨時剖腹產出生的孩子一直在重癥監護病房搶救,生命垂危。近日,青島市民徐先生告訴信網(熱線0532-80889431),他的大嫂在黃島區人民醫院做了幾次產檢都被告知沒事,可再次檢查時卻突然發現孩子狀況堪憂。家屬稱院方不應承擔全部責任,只能賠付一萬元,否則,家屬可以走法律途徑。
孕婦羊水消失致新生兒生命垂危
市民徐先生向信網反映,大嫂自從懷孕后一直在黃島區人民醫院做產檢,并沒有什么問題。4月2日,孕婦到了預產期,由家人陪同再次來到該醫院做胎心監護,醫生在檢查后告知一切正常。
徐先生告訴記者,“當時是一個醫生給我們做的檢查,檢查以后他說沒有問題,不過在我們的婦幼保健手冊上寫明了要做B超。可是另一個醫生并沒有給我們開做B超的卡,我們也不懂,就沒有做。”
4月9日,家人不放心孕婦的情況,帶其再次來到醫院檢查,檢查科的一位醫生還是告訴她一切正常。可是就在當天下午,孕婦突然出現出血的情況,家人連忙把她送到了醫院。產科醫生在給她做完B超后表示,孕婦的羊水幾乎已經沒有了,孩子的狀況已經很危險,必須立刻剖腹產。
“孩子生出來之后就很不好,醫生說是吸入了過多了胎糞,肺部被感染,通知我們立刻轉院。現在孩子轉到了青島市婦女兒童醫院,一直住在重癥監護病房里,身上插滿了管子,還帶著呼吸機,醫生說孩子目前很危險。”徐先生說。
本來孩子降生是一件喜事,現在的狀況卻令一家人都慌了神。家屬找到黃島人民醫院,希望院方能夠就此事給出一個說法。
醫院只愿意賠償一萬塊錢
“我們就想知道,為什么他們的醫生一直告訴我們沒事,而且連B超也不給我們做?他們要是不會檢查,就不要告訴我們一切正常,我們可以到別的醫院檢查。要是早點知道情況,孩子不至于到現在這個地步。”
可是對于孕婦出現問題,院方卻表示不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只能給予一萬元以下的賠償,如果徐先生方面堅持要求更高的賠償數額,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訴了。
對于醫院這種處理結果,徐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們的態度就有問題,一直不愿意跟我們進行溝通,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而且先不說賠償金額多少的事,我們難道就是為了那點錢嗎?孩子現在這個樣子,孩子的媽媽每天以淚洗面,你就算給我們再多的錢也沒有用。我們就是想要一個說法,到底是不是誤診?”
衛計委:協商不成可申請醫療事故鑒定
信網隨即聯系了黃島區人民醫院,院辦、醫務科、政工科的工作人員均表示自己對該事并不清楚,需要信網去醫院找相關負責人了解情況。
隨后,記者又將此事反映至青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青島市衛計委醫政醫管處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遇到這種情況應該首先與醫院方面進行溝通,就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到當地的衛生主管部門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申請,主管部門會交由青島醫學會對具體情況進行審查。如果審查結果確認為醫療事故的話,醫院必須按規定對患者進行賠償,衛計委也會對院方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青西新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醫藥政科的李主任同樣告訴記者,“這類事件處理起來有點復雜,但主要還是在于責任的判定。如果醫院方面承認有過錯的話,家屬可與其進行協商調解,也可以請醫療事故調解委員會介入調解。如果醫院方面不承認過錯,可以到衛生局申請醫療事故鑒定,衛生局會根據鑒定結果按規定處理。另外,家屬也可以選擇到法院進行起訴,法院方面會聯合專業人員對事故責任進行鑒定,依照鑒定結果進行判決。”
律師:保留證據,等待孩子的搶救情況
那么,遇到這種情況,當事人該如何處理呢?信網就此事咨詢了德衡律師事務所的黃鵬舉律師。黃律師表示,“像這種情況,屬于醫療糾紛,但是目前還無法判定是否屬于醫療事故,最終還得看孩子的搶救情況。”
黃律師介紹說,判定醫療事故,需要當事人到衛生部門申請醫療鑒定,由衛生局鑒定專業委員會指派專家進行鑒定,出具相關鑒定報告。“醫療事故屬于對人身的嚴重侵權。”
“不過,家屬最好還以與醫院交涉為主,進一步接觸協商解決問題。但是,如果無法達成一致的話,家屬需要保留好證據,從第一次產檢到孩子出生以及轉院過程中的病例、手續保存好,必要的話走法律程序。”黃律師說。
信報全媒體記者 高鵬 實習生 李釗婧
[編輯: 王泯蘇]
?